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宁波市人社局原局长金俊杰因受贿116万被判9年

2014年01月30日 16: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月30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公布消息,宁波市人社局原局长金俊杰因受贿被判九年。

    金俊杰,男,1957年11月出生,浙江宁海人,大学文化,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任宁波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2009年3月任宁波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同年4月任宁波市人事局局长。2011年4月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12月25日,市纪委监察局对金俊杰严重违纪问题予以党政纪立案。2013年1月20日,金俊杰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作进一步侦查。11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金俊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金俊杰归案后坦白交代态度好,又有立功表现,且能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下判决:金俊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1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王安宁】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