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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禁烟 职工主动戒烟将获奖励

2014年02月07日 14: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日前印发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规定指出,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

  规定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办公大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在办公大楼外设置室外吸烟区,职工和来访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办公大楼内职工(含借调人员)应当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带头不敬烟、不送烟。

  规定提出,办公大楼内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规定要求,各司局及驻楼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巡查,机关服务局综合服务处负责来访者的控烟巡查。设立控烟监督举报电话(2371)和举报信箱(食堂门口意见箱)。来访者在办公大楼内吸烟,被访者和负有巡查责任的人员有义务进行劝阻。

  规定指出,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

  规定强调,通报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情况,发现1次通报批评,发现2次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司局一年内发现超过3人次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取消当年该司局主要负责同志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规定提出,各直属和联系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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