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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出台推动城镇化指导意见 有序推进“县改市”

2014年02月10日 15:1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城镇化之前加上“新型”二字,变身后的“新型城镇化”究竟有什么标准?该如何去推进?记者了解到,今年将就此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有序推进基础条件好的县改市,并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

  有序推进“县改市”

  今年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将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今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顶层设计,让这一工作有章可循。令人欣喜的是,安徽省即将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新型城镇化将有规矩可循。

  据了解,下一步全省将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按照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推动芜湖、马鞍山市跨江联动发展,支持安庆、蚌埠、阜阳等市建成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

  特别是对于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安徽省计划有序推进县改市,选准建好中心镇,培育一批宜居宜业充满活力的中小城市。

  争取国家专项试点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已经起草了《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基本稿)》,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综合推进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合作备忘录》,启动淮北等9个市、肥东等23个县开展试点,并确定了33个开发区作为首批试点园区。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与试点市县共同梳理了第一批试点园区产城一体化项目,总投资1024亿元,申请贷款685亿元。

  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推动33家试点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合理确定产业、公共服务、居住、生态用地比例,加强与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

  此外,还将加快落实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支持产城融合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新型城镇化专项试点。(本报记者 黎静 魏永)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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