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各部门不得在预算外安排出访团组

2014年02月12日 09:06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20日起,财政部和外交部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和省政府外事办就《办法》提出一系列贯彻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将每年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核定的预算内统筹安排使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更不得超计划安排出访任务。

  与此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与财务审批机制,实行出国经费预算先行审核制度。

  《办法》对旅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都明确了开支标准。

  在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出国(境)经费支付必须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并执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得以现金支付。各地区每半年要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本地区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财政部门则应按《办法》规定,会同外办、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严肃处理。(记者 黄昆)

【编辑:杜雯雯】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