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去年审结一批重大案件
2013年审结案件
职务犯罪
原县处级以上干部
重大案件:依法审结了万宁二小校长陈在鹏强奸案、被告人多达46人的“昌江2·4”案件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本报讯 昨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去年全年我省共受理各类案件92015件,办结88569件,同比分别上升22.71%和22.04%,结案率96.25%,同比下降0.54个百分点。其中,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78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依法审结了万宁二小校长陈在鹏强奸案、被告人多达46人的“昌江2·4”案件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2013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6.89%
8476件
8973人
9.83%
其中高院本级审结重大刑事案件,276件702人,同比分别上升20.52%和27.87%。
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2988件 4415人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34件 233人
毒品犯罪2425件 2718人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1件 299人
量刑
规范
原县处级干部减刑须开庭
2013年,我省修订《海南法院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更加公正和均衡。对职务犯罪尤其是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罪犯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罪犯1294人,重刑率14.42%;对符合条件的1664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5357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完善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衔接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寓教于审,共判处未成年犯732人,其中判处非监禁刑252人。
廉政
建设
六名干警违法违纪被查处
加强廉政建设,先后对三亚中院、海口中院等7个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巡查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严肃查处了个别法院违规用公款饮酒和不良吃请之风。一年来,共受理群众针对干警的投诉举报296件,同比下降10.03%,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件6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14.29%。高院本级连续三年无人违纪。
作风建设
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3.62%
据悉,2013年,我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抓好“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公示了“三公经费”开支,2013年“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3.62%。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