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去年查处3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在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作《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13年,检察院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39件322人,其中,大案167件,县处级干部33人(含厅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2368.6万元。
2013年,全省检察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涉农职务犯罪79件128人,查办发生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交通运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职务犯罪62件64人。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39人、提起公诉9965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6607人、提起公诉7370人。
全年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5件61人,同比分别上升87.5%、96.8 %。重特大案件10件,是上年的5倍。提起公诉45件63人(含上年积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6人。全省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人数、大案人数、提起公诉人数三项指标同比上升幅度和有罪判决比例均排名全国前两位。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走私、传销、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嫌疑人188人、提起公诉226人。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起诉刘越、李育胜等人利用网上银行非法转账套现587亿元一案。
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去年,省检察院机关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分别减少24.7%、20.9%、2.8%。(本报记者 史瑞丽)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