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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委员:落实民办与公办学校平等地位

2014年02月12日 13:52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省政协委员建议在民办教育领域进行教育改革的先行先试,加快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步伐。从2012年开始,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和长沙市教育局联合推出的长沙市民办教育优质诚信服务计划全面启动。图为长沙市民办学校形象展示暨人才招聘咨询会现场人流如织。 陈飞 摄

  陈登斌委员在发言中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我省教育强省战略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以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为抓手和突破口,在民办教育领域进行教育改革的先行先试,创新机制体制,积累改革经验,可以加快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步伐,增强我省教育发展的软实力,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教育公平,推进教育强省的战略。

  截至2012年底,我省有各类民办学校13900多所,在校学生240多万人,占全省在校人数约20.2%;教职工共20多万人,固定资产200多亿元。全省涌现了一大批办学特色鲜明、治理模式先进、教育质量较高、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品牌民办学校。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增强了我省的教育软实力,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选择性教育需求,拓宽了公民终身学习的通道。但是,民办教育依然存在一些“瓶颈”性的障碍和困难,如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长期得不到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落实不到位,在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待遇等方面无法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等等。

  陈登斌委员在发言中强调,各级政府应当承担起发展民办教育的重要责任,加快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步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平等地位。同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引导省、市(州)民办教育协会承接由各级政府分离出来的相关职能,发挥好协会在咨询、评估、培训、职称评定、业务指导和行业自律方面的重要作用。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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