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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局: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

2014年02月12日 14:29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实行统一市场监管,把行政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省工商局局长陈楷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省工商局以放大市场主体总量、提高市场主体质量为目标,全面贯彻《海南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十六条意见》。

  为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省工商局推出一览子改革举措,努力把行政审批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必须发挥特区立法优势,推进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为改革提供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2.依法行政,建设法制工商。依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到依法申请、依法准入、依法整治,建设“法治工商”。

  3.创新登记模式、优化登记程序。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实现书式档案电子化;全省开通网上年报业务;统一全省工商登记权限,实行“一局多点、就近受理、统一核准”的登记模式;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建设“服务工商”。

  4.推行注册官制度。按照“精简流程、统一职权、高效便民”的原则,将现行“一审一核制”改为“注册官登记制度”。率先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接轨,由具有“注册官”资格的人员依法独立受理并核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探索“宽进严管”工商服务管理新体制,必须创新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化,把市场监管行为关进“科技的笼子”。

  1.建立全省统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以工商部门为主导,构建全省市场主体一个平台、一张网、一条线的体系,实现市场主体资质、经营和监管等信用信息的全覆盖,做到市场主体一进入市场,旅游、物价、质监、卫生、药监、公安、税务、国土环境等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即可及时获得信息,使市场主体“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2.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管理“异常名录”,按照违规情节严重性、社会危害性、影响程度的不同,计入不同的“异常等级”,通过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定时向社会公布,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

  3.建立“公正、公平、有序”的抽查制度。建立省、市县、工商所三级监管网络。采用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样的市场抽查制度。

  4.严格执行“双零”监管机制。在积极推动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零门槛”的同时,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监管“零容忍”。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实现所有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经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信用等级等信息全程监控、全程记载和公开披露。(本报记者 周月光)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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