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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立述责述廉制度 倒查干部“带病提拔”

2014年02月14日 14:0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省纪委部署今后5年反腐工作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省《实施办法》已于1月27日正式公开发布实施。

  《实施办法》主体结构分为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科学预防和加强领导五个部分,对我省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37个大项任务,既有长期规划又有年度安排,既有宏观要求又有具体任务。除了中央规定动作之外,在四川自选动作中,我省也进行了创新。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建立述责述廉制度,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要把板子打在“一把手”身上。

  《实施办法》强调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等七类重点案件,既有中央的“规定内容”,也有我省的“自选动作”。

  《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述责述廉制度,推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纪检机构述责述廉。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加大“带病提拔”倒查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力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可以说,是要把板子打在“一把手”身上。(记者 张想玲 曹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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