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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8项行政审批“家底”公开 已取消45.7%

2014年02月24日 09:2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新华社电 继日前向社会晒出目前保留的18项行政审批项目,财政部近日又宣布再取消和下放3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再迈新步伐。

  记者从财政部条法司了解到,去年,财政部提出三年内取消下放1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率超过本届政府提出的任期内减少三分之一审批事项的目标。截至目前已经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9项,另外2项待国务院审定后再取消下放。

  财政部承诺,今后,不在目录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再实施。同时,将积极研究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项目。

  摸清底数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点。据介绍,此次公开的18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政府采购、会计、减免税、非税收入减免、农业综合开发、外国政府贷款等多个方面。

  此外,目前国务院决定取消下放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取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方案和协议审批,取消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审批,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下放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下放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

  在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看来,此次财政部向社会晒出的“权力清单”,主要是涉及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公共服务并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准入的事项,“这些事项属于市场无法发挥职能或市场容易失灵的领域,符合财政部的职能定位。”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从财政部拟取消下放的事项来看,遵循了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的原则。

  据了解,2002年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先后进行过六次审批项目清理,共取消调整65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45.7%。

  财政部条法司表示,对于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商请相关司局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方案,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加强信息通报、组织日常巡查等加强事后管理和间接管理。

  同时,还将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许可,并积极开展对现行规定中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情况的清理核查。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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