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解除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
2014年02月28日 13:49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27日8时,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为65,市气象局预计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趋向好转。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经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
24日16时,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我市各级各部门纷纷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对于下一步工作,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要求有关部门要继续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营造人人为防治大气污染做贡献、全民参与改善空气质量的浓厚氛围。 (记者 富沛海)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