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切实管好用好社会救助资金

2014年02月28日 16:2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切实管好用好社会救助资金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解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时表示,各级政府筹集、投入的社会救助资金是巨大的,因此要切实管理使用好社会救助资金,把它用到社会救助对象身上,使社会救助对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介绍,国务院日前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在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方面作出了五项规定,一是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在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中,要进行所在村、社区的公示,保证对象审核、审定的准确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三是对现金发放采取严格的发放管理程序和监督程序,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一般是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只有交通不便、偏远地方、没有设立金融机构的才是现金发放;四是对社会救助资金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社会救助资金不流失;五是设立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的责任追究,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李立国强调,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范的八项救助制度,其中住房救助是实物保障为主,这在住房救助的审核审批、实物分配和资金使用上,也是有制度规范的保证措施和监督措施的。

  李立国坦承,尽管政府不断地从制度建设和操作程序上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但在基层的操作管理中依然存在个别漏洞,还存在着“关系保”“人情保”“搭车保”等问题。

  “民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救助部门对于存在的错用社会救助资金的问题,过去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后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更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以保证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好,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好。”他说。(记者崔静、左元峰)

【编辑:吴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