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政协委员热议互联网金融:须立规矩告别野蛮生长

2014年03月03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互联网金融近年来飞速发展,互联网理财产品成为时下民众流行的理财方式之一。在本届全国政协会议经济界别委员的住地,互联网金融亦成为热门话题。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须尽快给互联网金融立规则,促其告别野蛮生长。

  “互联网金融从第三方支付开始,到人民银行开始发牌照,有一个历史过程。发展到今天,起码有一条,我认为要有规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对中新社记者说。

  所谓互联网金融,即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系列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就中国国内目前的业务类型而言,主要包括以第三方支付为主的支付结算业务;以P2P、众筹融资、电商小贷为主的网络融资业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业务;以金融网销为主的渠道业务等,包括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

  蔡鄂生表示,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需进一步研究,但不能按照传统银行的办法去监管,同时,也不要简单将余额宝等与银行对立起来。

  蔡鄂生坦言,自己虽然不使用余额宝,但这类产品确实促进了传统金融体系和模式的改革,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则认为,尽管互联网金融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特点,是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其快速发展中蕴含的群体性金融风险不容忽视。

  吴焰表示,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互联网金融投资门槛低,主流客户群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众多,互动性强,风险扩散传播速度快;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不高,内控制度亟待完善;承诺保底高收益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针对具体的监管措施,吴焰建议,应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统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监管标准,特别是从线下搬动线上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强投资者教育。

  “还可以参照银行业即将设立的存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完善基金的筹资、运作与救助体制,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线。”吴焰说。

  全国政协委员、知名经济学家贾康的表态似乎显得较为温和。他强调,不能说互联网金融危害中国的金融安全,互联网金融正在推动一轮新的从互联网到金融界互动的革命性变革,有利于推动中国的利率市场化;但与此同时,对银行业的冲击是不可避免。

  “未来监管的重点应落在控制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兴利除弊,尽量对银行业形成良性冲击。”贾康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3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则提醒,不同于传统金融业,国内互联网金融与境外市场几乎同时起步,缺乏充分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且发展迅速,故中国的有关部门应该采取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方式,促使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梅兴保进一步指出,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是跨业态发展的,包括证券、保险、银行、基金等,跨度大导致监管难度大,且涉及到技术平台的支撑,央行应该担当起责任,牵头规划。(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