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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印: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2014年03月10日 09: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北京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高度概括为“有制度自信、有责任担当、有创新精神、有务实作风、有群众观点”五个层面。

  提到制度自信时,对人大制度颇有研究的杜德印表示,不仅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还包括制度的自觉。他说,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是宪法赋予的职责,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所以其所做的工作都是来源于这个制度,而不是把自己的工作跟这个制度脱离开,都是通过所履行的职能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

  关于创新精神,杜德印指出,2014年立法的指导思想,就是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实现了立法和体制改革的结合,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这是一个重大思想的改变,这时候立法要更积极,就是要通过立法来引领和推动改革。”

  杜德印建议全国人大就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问题开展研究。杜德印说:“群众路线有四句话: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该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国家政权中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体现和保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统一起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有了制度保障,也能从制度上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记者 李天际)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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