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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体系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2014年03月13日 11:27 来源:贵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信用体系的作用,从大到国家治理小到个人的安身立命,都需要以此作为基石。其征信体系的成熟度如何,也是一个国家文明与现代的标志。在转型的当下,出现社会道德下滑、个人信用崩溃现象,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使之发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时下的信用体系主要存在两个最大的问题,一是平台建设实行的是政府主导,也就是权力直接决定与参与,这与建立第三方公正的社会平台,有很大的区别。公权力兼具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导致自己成为特殊分子而失去监督;二是权力分散各自为政,无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登记分散、管理多头、部门信息封闭等瓶颈不破,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就只会成为空话。

  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其实是一个深刻变革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削权和控权”,对公权力若不能实现约束,将其有效“关在笼子里”,那么既得利益和政府行为就会成为信用体系构建的最大障碍。比如对于黑名单的制定与实施,必须做到规范透明,其“信用性”经得起程序和结果的检验。这对于权力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约束,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题中之义。而更深层次的由管理多头向单头,由分散登记向集中登记,由政府主导向社会主导转变,这本身就属于削弱权力和约束权力、提升权利功能的过程,而要实现这一步,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深化改革的智慧和勇气。(唐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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