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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倒查三类罪犯:减刑 假释 监外执行案件

2014年03月18日 20:4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8日从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了解到,广东监狱系统将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严格规范,并启动近三年此类案件的倒查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发布信息,截至2014年1月,检察机关对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涉案范围波及司法机关、看守所、法院系统及部分律师、社会人员。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芳介绍,针对指导意见中提及的“三类罪犯”的考核、奖惩、管理等各个环节,该公开的公开、该走程序的走程序、该签字的签字,确保这些执法管理工作站得住脚、经得起倒查、经得起质疑。重点检查领域包括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提请、办理,是否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情况,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发现问题要坚决整改,依法纠正。

  记者在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采访时发现,该局已建立了多数监狱联网的内部信息化系统,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减刑和假释情况、监狱内日常开支等都在系统上一目了然。广东监狱系统还将进一步推进这些狱务信息在网络上的公开化,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开庭审理。

  此外,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还为监狱警察拉起了两条“高压线”:严禁监狱警察私自为罪犯携带、传递手机、现金及其他违禁品;严禁监狱警察在罪犯考核奖惩和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收受财物或者接受吃请。一旦违反上述规定,对当事警察一律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毛一竹)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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