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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去年6名省部级干部因重特大事故受处分

2014年03月26日 1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6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今日介绍,去年已经结案的46起重特大事故,一共追究了事故的责任人995人,对681名其他责任者也都追究了党政纪的处分,其中涉及到省部级的干部6人,厅局级的干部41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6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就2013年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黄毅介绍,去年重特大事故的查处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依法从快。已经结案的46起重特大事故平均每起结案的时间是106天,比过去减少了109天,其中4起特大事故由过去每起查处时间218天下降到77天。所以进度非常快,也正因为速度加快了,所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就更加明显。

  二是依法从严。已经结案的46起重特大事故,一共追究了事故的责任人9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314人,占到32%。同时对681名其他责任者也都追究了党政纪的处分,其中涉及到省部级的干部6人,厅局级的干部41人,这些力度都很大。

  三是公开透明。对所有的事故调查报告,我们都坚持全文向社会发布,而且对重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对督办的结果我们也都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我们对每一起重特大事故查处结束之后,都要下发事故通报,以此来警示全国各地,吸取事故的教训。

  黄毅表示,正因为在事故查处上,去年既做到了快,同时又做到了严,注重用事故教训警示大家、推动工作,所以说去年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都是持续下降的。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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