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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车祸6死4伤追踪:安监局349万垫付款要不回

2014年03月26日 11:2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去年1月9日18时许,合肥市包河大道与环湖大道交口附近,两辆轿车相撞,酿成6死4伤的严重后果。最终,被告人李某因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报曾连续报道)。然而,李某入狱后,却又被包河区安监局告上了法庭。原来,当初事故发生后,包河区安监局曾垫付了349万民事赔偿款。如今,这笔钱却要不回来了。

  包河区安监局诉称,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李某无力处理赔偿事宜,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被害人亲属约80多人的情绪无法得到及时抚慰,并多次向包河区提出强烈经济补偿要求。在李某的配偶董某某及李某的代理律师请求下,包河区安监局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保持稳定,于2013年元月20日分别与5名死者亲属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垫付协议,约定由包河区安监局代李某垫付赔偿款379.18万元。同时,李某通过其代理人董某某共同出具承诺,对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垫付给受害人亲属的赔偿款予以认可,并承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垫付单位偿还垫付款。但时至今日,李某和董某某至今未偿还垫付款。因此,包河区安监局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和董某某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379.18万元。

  包河区法院审理查明,包河区安监局垫付的资金准确数额为349万,另有301800元是给受害人曹某某亲属的救济款,而非代被告方给付的赔偿款。最终,法院判令李某和董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包河区安监局垫付赔偿款349万元。(李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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