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器械监管增加召回制度
2014年04月01日 10: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国家食药总局颁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增设了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召回制度,同时加大对严重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今后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最高将获货值金额20倍罚款处罚,5年内将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记者 刘洋)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