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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4年04月02日 10:3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对我省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我省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依据和遵循,对于推进我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要强化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省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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