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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薪酬改革“前世今生”:须兼顾效率与公平

2014年04月05日 17:44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有效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两大要素

  文/胡颖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历了四次大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展现出从固化到灵活,从粗放管理到精细规范,以及从平均主义到注重绩效的制度变迁特征。

  第一次改革。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原定于1957年的工资升级也没有如期举行。

  第二次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项被称为“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了1956年工资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的做法,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一是基础工资,这是保障工作人员基本生活的工资项目,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根据工作人员的职务来定,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不区分职务高低。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用于奖励工作绩效较好的员工。

  此次工资改革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又如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诱发了高职位不当扩张的风险。

  第三次改革。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前者主要体现各地自然地理环境等差异;后者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地方政府可根据自有财力发放此类津贴。

  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遗憾的是,地区津贴制度出台之时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成为1993年工资改革的硬伤,也成为2006年改革启动的主因。

  第四次改革。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文件在“改革的原则”部分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除了要求完善津补贴发放制度外,也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

  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若公务员年度考核达到称职或以上,每两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提升一个工资档,每五年提升一个工资级别。对于公务员的奖金,凡是年度考核称职或以上的工作人员,都有权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数额相当于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类似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务员13个月薪水制。

  理论和经验均表明,有效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两大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历次工资改革都有值得肯定之处。1956年改革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1985年改革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1993年改革让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钩。而2006年改革在大幅提薪酬的同时,统一了公务员工资级别。历史在不断推进,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新的公务员薪酬改革亟待破题。

  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方向。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各种信息显示,此次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有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可见,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将延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导向,更加注重公平正义,而且注重从制度设计上来找出路。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现实中,省与省之间最高和最低津补贴相差可达3~4倍,同一省内不同地区也存在很大差距,不仅挫伤了积极性,也直接影响行政效率。因此,有必要根据各地区、各部门资源、财政状况的不同,统一津贴、补贴发放额度规范和标准。

  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狭窄路径之外,拓宽“职级”这条路。据了解,未来的级别工资将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差别,使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从而把激励重心更多放在级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上来。

  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挂钩,将会带来新的发展预期——即使当不了多大官,工资也不会低。这对于勤恳做事的“老实人”无疑是有利的,更有利于淡化“官本位”思想,鼓励更多人坚守一岗、专攻一行,在职业稳定性中提升履职专业性。从长远看,改革将对整个公务员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效能提升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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