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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扶”痛击公众急救知识短板 遇突发手足无措

2014年04月07日 11:08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我们能否在第一时间施救,保护自己和他人?近期发生的深圳女白领在地铁口猝死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出现此类突发事件,除了暴露出城市公共服务应急救护系统处置不力之外,也反映出中国民众应急救援知识的匮乏,亟须进行补课。

  “不会扶”凸显公众急救知识匮乏

  时至今日,梁娅的家人仍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2月17日上午,在一家外企任项目经理的梁娅突然晕倒在深圳地铁蛇口线水湾站C出口的台阶上。6分钟后,两名地铁工作人员赶到,由于缺乏施救技能,只能在梁娅身旁“空守”43分钟,当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梁娅已停止呼吸。

  与以往“扶不扶”公共事件引发的道德话题不同,这次事件直接指向了“不会扶”的技术问题。来自深圳市急救中心的抽样数据显示,201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短短10天内,120共接报14例中青年猝死病例,其中男性12名,女性2名,年龄最小的22岁。而发现这14例猝死病例的多数是路人,报警原因为“看见有人晕倒”。

  在一些普通市民看来,急救似乎只是专业医务人员的事,其实不然。深圳市急救中心培训科副科长简洁表示:“如果当时有路人及时为这些晕倒的人进行徒手心肺复苏,就不会错过‘黄金8分钟’,或许还能救回几个。”

  一份名为《关于开展公民急救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的提案》显示,我国每年发生突发事件高达上百万次,而相当多的伤亡是因为没有得到迅速有效的救治。面对突发事件,围观群众常常是手足无措。

  据了解,深圳因灾害事故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需要急救的人群,95%以上发生在医院外,其中有60%在救护车到达时已死亡,而最初的10分钟是死亡的第一个高峰。

  “一个个鲜活生命的离去,是全民急救技能缺乏的现实。”据深圳市急救中心培训部主任赵伟介绍,深圳去年全民急救普及率约为1.5%,已累计约18.75万市民具备急救基本技能,而这已经是率先实现了中国红十字会提出的基本目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公民急救普及率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发达国家急救能力的培训非常普及。法国的急救培训普及率为40%,德国高达80%,美国为30%。不少国家明文规定,谋求某些职位时,应聘人员必须持有急救员合格证。据中国红十字会统计,截至2010年初,全国培训合格的救护员仅有1000万名,尚不足全国人口的1%。

  借鉴他山之石,搭建施救网络

  如何尽快普及和提高普通民众的急救知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主任辛宝山表示,发达国家应急救护的培训较为普遍,目前已搭建起一张包括家庭、学校、公共场所在内的第一目击者施救网络。而搭建起这一网络,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国家立法保障社会需求。欧美不少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并通过法律、法规等进行明确规定。美国国会1973年便通过了《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S法案》,1976年完成立法程序。德国提出,所有公民都有参与救援工作的义务,不得见死不救。英国明确雇主必须提供充足适当的设备及救护人员,对任何在工作中遇到伤病的雇员提供紧急救护。

  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北京市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金辉曾考察英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工作。“英国1200多家从事救护培训的机构,必须经过红十字会的资格审核、授权、监督,并采用统一的教材教学标准。”他表示,只有严格的规范和统一的标准,才能提高社会各界对受训者职业能力的认可,从而让受训者感到自信。

  借助网络技术,改进培训方法。实际上,不少国家在推广急救培训的路上并非一帆风顺。尽管大多数人认同急救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但真正愿意花时间学习并且应用这种知识的人并不多。

  对此,韩国通过缩减理论课程,增加模拟实践课程吸引民众。英国则从厚厚的培训教材中抽取出核心内容,制成小册子发给公众,同时开发出急救手机应用软件,用户只需轻轻一点,便可获取18个不同情景和危急状况下的急救措施,有超过百万人下载。

  放开培训渠道,鼓励更多力量参与。随着国民应急救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希望获得相关技能培训,但仅仅依靠红十字会难以满足需要。韩国过去在应急培训方面只有红十字会一家机构,现在很多政府机构和专业机构也提供自己的急救教育,公众参与积极。

  完善全民急救技能培训体系

  “应急救护培训应分行业、分人群、分区域逐渐普及。”辛宝山呼吁,应把群众性急救技能培训纳入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完善全民急救培训体系,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加强顶层设计,尽快明确政策导向。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将救护培训纳入公众教育范畴,出台政策配套规范救护培训工作,对地铁、民航、建筑、电力等公共服务部门和高危行业,必须将“急救员证”纳入上岗资质审查。

  针对急救工作进行全国性立法。目前我国急救中心与红十字会都承担着公众培训的职责,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培训缺乏统一的机构和认证,导致两者培训师资、培训教材、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资质等存在差异,未能得到社会认可。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急救工作的全国性立法,仅仅在广州、西安、成都、贵阳等几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急救条例。正是由于立法滞后,导致救护培训工作至今仍未形成系统计划和制度,往往培训面不广,普及性不够。

  加大财政支持,增强救护师资力量。在培训经费方面,由于救护培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急救培训很难常态化,亟待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支付力度。针对当前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宜逐步建立以专职师资为主导、专兼职师资共同发展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同时定期组织师资队伍集训或轮训,及时更新救护知识,并与国际最新操作规范接轨。

  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公民急救意识。不少人认为救护是医院、医生的事,对救护工作知晓率低,对现场急救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业内人士建议,今后应该把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政府部门、媒体等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音、图、文、视等多媒体方式增加应急救援知识的趣味性,提高公众学习的积极性。(半月谈记者 周强 周清清)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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