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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院回应副庭长打人:会给市民一个交代(图)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12日 09:3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被打的保安接受采访时一直低着头,不敢正视镜头。本报记者 杨映波 摄
被打的保安接受采访时一直低着头,不敢正视镜头。本报记者 杨映波 摄

  云南省高院:对打人者绝不护短 给市民一个交代

  成立调查组 黎泰军停职检查

  昨日15时35分,认证信息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ID“云岭法徽”发布通报称:4月10日下午网络反映我院工作人员黎泰军夜间因停车问题殴打小区保安一事,我院知晓后高度重视。4月11日上午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立即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对其先行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黎泰军”微博

  “愿日后不再妄为”

  “时至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错就是错,与任何人无关。权利的无制约,造就了我狂妄自大,骄傲蛮横的脾气,导致了我近日冲动打人,我今天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我辜负了领导,辜负了家人,辜负了所有希望我能造福社会的老百姓。对不起,请能接受我发自深心的歉意和愧悔。司法人员本应树立公平正义除暴安良的角色,可这一切被我打破了,我的错误行为不配得到原谅,我造成的伤害也难以弥补,但我想弥补,必须去弥补,这是我今日之后的生活,至于我自己,已咎由自取,愿日后不再妄为。”

  黎泰军停职检查!昨天下午,云南省高院官微发布通报称,被指殴打保安并致其下跪的小区业主黎泰军系省高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兼副庭长,该院纪检已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工作人员说“我们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4月7日晚8时,因被拒绝进入昆明阳光果香小区停车,黎泰军与20岁保安谭明发生冲突,黎泰军先后扔掉谭明的记录本及帽子,并将其仰面推倒在地。其间,谭明曾跪地磕头求饶,但依然被拖行并殴打。

  省高院

  不枉不纵,绝不护短

  昨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前往昆明阳光果香小区进行调查,向当日被打的保安谭明以及小区物业、保安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了解了情况。

  虽然距离事发已过去4日,但谭明仍然对当日发生的事情记忆犹新,在叙述时不断地将手握拳。他告诉记者,刚住院的几天,因为头部受伤,每天都觉得很晕很恶心。虽然现在身体已无大碍,但是想起这件事仍让他觉得害怕。谭明的同事告诉记者,谭明是昆明人,平时性格比较内向,从不和业主争执。毕业不久,之前也做过保安。“他还小,第一次遇见这事儿。这事情对他影响太大了,估计以后都没办法当保安了。”

  省高院调查组一名工作人员确认,在监控录像中殴打谭明的施暴者黎泰军确为省高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兼副庭长。这名工作人员说,他昨天下午才知道此事,省高院方面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调查,“我们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绝不护短,会给关心此事的市民一个交代。”

  派出所

  正在取证、鉴定伤情

  昨晚,虹山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对此事的调查正进行到取证阶段,民警正在对此进行走访、调查,受伤人员则在进行伤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警方将会依法依规处理此事。

  据资料显示,黎泰军2008年就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工作,起初是代理审判员,近几年才成为审判长。从这较长的任职时间来看,黎泰军可以说是一名资深法律工作者。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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