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网曝女子撞人后亮法院住址 最高法回应:查无此人

2014年04月12日 09: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针对网友发微博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一事,昨天凌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在腾讯的官方微博回应称,经对网友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最高法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4月9日,网友发布微博称:“一张地址是‘东交民巷27号’的身份证造就了一个在停车场可以随便倒车撞人,踢车咆哮,狂妄地在警察面前说自己身份特殊的女子!这个女人蛮横无理,带着外籍丈夫随意踢打我的车,并且威胁我她是法院的人!”

  据微博中描述,这位网友带孩子去打疫苗,网友的父亲在停车场被该女子倒车撞上,当保安上去制止时,该女子下车直接对网友进行撕扯打骂,当网友报警后,警察到来后先是称自己的外国老公不懂中文,其后亮出住址”东交民巷27号”表明自己身份特殊,语言中有威胁之意。在警察公正执法后被迫道歉。在民警执法过程中,该女子反复表示“我身份特殊,有本事起诉我啊”。该网友称,东交民巷该地址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昨天凌晨,最高法回应称,针对网友发微博称反映一与其发生纠纷且态度蛮横的女子声称身份证住址是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一事,最高法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予以调查。经对对微博提供的涉事女子照片及各种信息比对,最高法工作人员中没有该名女子。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同时,对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法院和法官形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 李铁柱)

【编辑:张志刚】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