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整肃官场作风勿以禁代管
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言行做出明确、细化的规范、约束性要求,应该说是一种积极作为的表现,不但出发点值得肯定,而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以禁代管、对禁令过度依赖的倾向显然值得警惕。
反观各地诸如五不准、十禁止之类的禁令,大家不难发现存在这样几种带有共性的问题,一是不少都是党的纪律、规范早有明确规定,比如不得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准公车私用等等,禁令不过是对相关规定的重复或者重申;二是存在矫枉过正之嫌,比如雷山县严禁领导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参与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少人觉得对工作以外的私生活、正常的娱乐活动给予禁止性干预有点过头;三是缺乏可操作性,彭山县出台的新规将在群众面前背手讲话、不准让别人端茶杯等列入禁区,广州规定严禁与私企老板勾肩搭背,现实中很难具体操作。
公众当然希望、欢迎对党员干部队伍从严加强管理。但是,严管未必在于出台多少禁令,也不在于禁令有多少新意,关键在于能否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把制度、规章贯彻到实处。已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的行为没得到有效遏制,最基本、起码的要求都没有做到,提更高、更严的要求未免过于务虚;公款进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场所尚未禁得了,又把并不违法的娱乐场所私人消费列为禁区,不但有作秀、形式主义之嫌,而且也很容易让禁令变得很软甚至沦为摆设。
整肃官场风气,绝非一日之功,更不可能一禁就灵,还是要少一点急功近利,多一些务实较真,少一点禁令依赖和形式敷衍,多一些常态监管和动真碰硬,才有望取得实质性和可持续的效果。(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