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县环保局3人酒后执法引肢体冲突被撤职
2014年05月08日 14:02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柏乡县环保局官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昨日,记者从柏乡县委宣传部了解到,5月4日,柏乡县对该县环保局酒后执法人员作出处理:分别撤销郭征华、吴会波中队长职务、陈玉申大队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同时给予郭征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提请中共柏乡县委免去主管局领导刘建芳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经查,4月14日下午,媒体向柏乡县环保局举报该县一企业外排黑烟现象,接报后,大队长陈玉申通知分管该企业的中队长吴会波到企业了解情况。此时吴会波与郭征华在一起,于是郭征华便一同前往企业,途中与大队长陈玉申言语不和,在企业门口发生肢体冲突。
事件发生后,柏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纪委展开调查。柏乡县纪委调查后认为,两名中队长郭征华、吴会波酒后执法,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根据相关规定,经柏乡县纪委常委会、柏乡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责任人上述处分决定。同时,责成环保部门开展纪律整顿,并对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记者 丁宝军)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