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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回应垃圾费随水费征收:收费方式将征求民意

2014年05月13日 11:1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垃圾费与水费捆绑收费是懒政,用水多不等于垃圾排放多”。广州市城管委日前提出的垃圾费或随水量征收的方式,遭到了网友如是吐槽。分类管理处处长尹自永12日回应称,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只是收费方式,并非与用水量挂钩,而具体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再做决定。

  根据报道,广州市城管委将研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的办法,“既要考虑随水费征收的科学性,又要研究除了和垃圾投放行为联系起来外,能不能落实谁排放谁付费,让垃圾分类的单位和家庭少交费”。

  其中的“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引起广州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用水多,不等于垃圾排放多,“垃圾费与水费捆绑收费是懒政,是搭车收费”。也有网友认为,垃圾分类应从国民素质做起,鼓励和奖励远比收费效果好得多。

  事实上,“垃圾费随水费征收等于垃圾费与用水量挂钩”是误解。尹自永回应称,广东省物价局、发改委的文件,鼓励先随水费征收。但垃圾费随水费征收只是收费方式,并非与用水量挂钩,而具体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再做决定。“这是政府今年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走重大决策程序,听取民意才会做决策”。

  据了解,目前广州居民的垃圾分包括清洁卫生费10元和垃圾处理费5元。其中,垃圾处理费采用直接上门收取的方式进行。广州市城管委认为,此举缺少收缴载体,也存在收缴率低,成本高等问题。

  而深圳2007年起便采用“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间接计量生活垃圾量。特区内居民每月缴纳13.5元,其他用户则按排污水量计收;特区外居民、其他用户均按排污水量计收,相当于125元/吨。而排污水量则一般按照用户水量的90%计算。

  尹自永表示,这种收费方式的收费成本较低,但并没有将垃圾费与居民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直接关联,而广州要做的,则是把随水费征收的方式与垃圾计量收费相结合,“目前深圳也在研究如何进行垃圾计量收费”。(记者 昌道励)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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