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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保食品安全不力 “官帽”就该落地

2014年05月30日 13: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毒奶粉、苏丹红、瘦肉精、染色馒头、墨汁粉丝、有毒花椒、地沟油……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然而,曝光、严查的风声一过,死灰复燃,让人们谈“食”色变。

  纵观众多食品安全事故,人们不难发现,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点:职能部门不作为使监管缺位。粗略统计,食品安全有十几个部门把关,但率先发现或曝光餐桌安全问题的多是媒体、专家或相关行业业内人士。执法检查的监管部门却总是后知后觉,甚至“视而不见”。主要原因就在于食品安全没有或者说很少与“官帽”挂钩,监管者不重视,没放在心上。

  食品安全与政绩考核挂了钩,意味着食品安全直接和官员的“官帽”挂钩。这样,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就会将压力层层传递,逐级下沉到监管环节的各个责任主体,并通过监管人员将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从源头和过程上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把食品安全纳入官员政绩考核,是人心所向。但在利益权衡之下,一些地方或部门难免在执行上打折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必须避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糊弄”现象。

  说白了,制度需要人去严格执行,否则会沦为摆设。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谁来考核,如何考核,又由谁来监管?要把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到位,仍然需要做大量工作。要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考核方法和指标权重,完善考核评价程序,扩大参评主体,并真正将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结果与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的政绩评价和“官帽”挂钩,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换届考察、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杨毅芳)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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