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官申报财产 别成“新瓶装旧酒”
记者4日从陕西省官方获悉,该省要求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包括本人出国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以及家庭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多项内容。这些要求是在陕西官方印发的 《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中提出的。
比较那种对所有官员实施财产申报备案,陕西省重点要求新提拔官员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甚至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将不再作为提拔对象,显然具有“各个击破”的作用。不过,“申报备案”不等于对社会公开,我们最为担心的还是类似财产申报俨然成为“新瓶装旧酒”。
应该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非只是新提拔官员才要申报财产备案,几乎所有官员都有申报财产备案的义务,但那些“翻船”的官员几乎没有“落翻”在财产申报备案上,就是因为这项制度目前还只是停留在个人申报、组织备案阶段,既没有组织层面上的一一筛查复核,也没有一定比例的抽查核实,最终导致个人申报财产备案成“被暗”,自然也就失去了其题中之义。
同样,对于新提拔官员的申报备案并没有突破官员大面积申报财产的窠臼,尽管有不如实申报就不作为提拔对象的“书面警示”,但一旦离开组织上的严格核查和经得住群众检验的必要程序,那这样的申报备案自然也只能是“中看不中用”,徒有其表而已,甚至还会衍生出新的形式主义,成为少数官员边腐边升的掩体。
如果是全体官员申报财产备案,组织上要逐一核查确有面广量大的顾虑,那仅仅是对新提拔官员的财产申报核查,应该没有多大负担吧,即使仍然有“力不从心”的顾忌,但还有一条捷径可走,即将相关新提拔者的财产申报信息公诸于众,让社会来帮助有关部门核查,而让官员财产申报不再被锁在组织部门的档案柜里,走向阳光恰恰是检验新官廉洁与否最为有效的方式。
所以,我们乐见各地先从先提拔官员身上找到财产公开的突破口,但又不希望只是虚晃一枪,甚至是“新瓶装旧酒”。最为有效的方式,即放下顾忌,相信群众,将相关信息对社会公示,一来约束官员申报行为,令其无法蒙混过关;二来也是借助群众监督力量来净化队伍,预防少数官员被带病提拔。如果总是停留在内部申报备案上,那不仅不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且还有糊弄群众间接拒绝公众介入监督的嫌疑。(周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