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能源局:跨省区电能交易输电费收取存不合理现象

2014年06月30日 14: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在跨省区电能交易中输电费收取未考虑反向交易对输电费用和网损的抵减作用,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

  国家能源局介绍,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组织开展了华中区域电力交易秩序驻点专项监管,并于近日经过现场核查分析,形成了《电力交易秩序驻点华中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印发。

  《报告》指出,目前在跨省区电能交易中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电网企业安排的部分跨区电能交易计划与实际供需存在偏差,资源配置不合理;二是跨省区电能交易输电费收取未考虑反向交易对输电费用和网损的抵减作用,收费不合理;三是省间输电通道建设滞后,限制跨省区电能交易;四是跨省区电能交易缺乏合理补偿机制;五是部分交易行为不规范,价格未能反映市场主体意愿。

  针对存在问题,《报告》提出了四条监管意见。一是改变跨区交易计划形成方式,加强跨省区电能交易会商,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二是完善和规范跨省区电能交易价格机制,严格按照物理量收取输电费用(损耗);三是加强省间输电通道建设,促进水电资源优化利用,保障各省市电力供应;四是建立和完善电力交易平台,建立富余水电跨省消纳补偿机制。

  《报告》的印发,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行为,对于促进余缺调剂,优化资源配置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李欢】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