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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追问:安全意识淡薄之痛

2014年07月20日 0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视频:沪昆高速邵阳段特大交通事故救火画面曝光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邵阳7月20日电 题:沪昆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追问:安全意识淡薄之痛

  记者 李俊杰

  “这起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沉痛、影响恶劣。”19日下午,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及交通运输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召开“沪昆高速邵怀段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汇报会上,工作组人员神情严肃地指出。

  19日凌晨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邵怀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装载疑似酒精易燃物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造成5台车辆烧毁。截至到20日上午8时,该起事故已致43人不幸遇难,另有6人受伤,其中2人脱离生命危险,4名重伤者仍在全力抢救中。

  尽管事发原因及善后事宜仍在调查处理之中,但这起悲剧背后的安全监管弊病,也暴露无遗。

  肇事货车非法改装“躲避监管”

  据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介绍,事发源于一辆装载疑似酒精易燃物品的小货车与一辆福建开往四川宜宾的大客车追尾后爆炸燃烧所致。而这台追尾的小型厢体货车,载有的疑似易燃物后经官方确认为乙醇,共计6.52吨。

  官方在上述汇报会上透露称,小货车与前方的客车发生碰撞,车上的乙醇泄露后流向道路前方,立即起火燃烧,小型货车与客车迅速被大火包围,并引燃至客车前方的越野车和旁边行车道上的2台大货车,造成5台车被烧毁。

  对于这起事故,联合工作组一位官员表示,初步来看,肇事危化品运输单位严重违法违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小货车非法改装,非法伪装,非法营运,“将危化品的容器伪装到一个铁箱子里,让监管人员没法发现它”。

  事实上,对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均对此有明文规定。

  在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要求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此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标准建设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车辆都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要通过GPS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控,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安排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从目前已知信息来看,肇事小货车车主与运输企业都存在安全意识缺失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限行时段客车为何依旧行驶?

  按照官方的通报,该起事故发生在凌晨3时许,不少人产生质疑:为何此时客车仍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记者搜索公开资料发现,为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防范和遏制道路客运重特大事故发生,早在2012年9月7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便要求,湖南省所有在凌晨2点至5点时段运行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停车休息。客运企业对现有长途客车的发车时间、班次安排应及时进行合理调整,提前发车时间,以避开车辆在凌晨2点—5点时间段运行。

  此外,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还要求客运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驾驶员休息时间的制度。客运企业要根据班车运输时间的长短,按每人每天驾驶8小时的要求配制驾驶员,确保客运驾驶员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要求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该次事故涉事大客车所属的福建省,其交通部门在2012年9月也作出相关规定,将停止客运车辆凌晨2至5点在福建省境内道路通行。

  同时,中新网记者留意到,据媒体报道,涉事车辆大客车出事前回传的GPS信号中,途中没有超速,约19个小时中,驾驶员只休息了3次,累计64分钟。

  对此,上述联合工作组官员称,这台福建牌照的涉事客车为何夜间凌晨2点至5点间没有停运,依旧在运输,必须尽快查清原因。是不是规定的线路,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现场调查。

  这位官员认为,从政府层面,可以反映监管不力,仍存死角,措施尚不到位。

  联合工作组指出,接下来要千方百计救治伤员,进一步核准死伤人数,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力做好遇难者家属接待善后工作,并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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