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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通报衡水中学等违规收择校费

2014年08月05日 03:2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教育部通报衡水中学等违规收择校费

  超计划招生52人,对转入生违规收费,共计138万元;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杂费;学校领导受处理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昨日,教育部在其官网上通报上半年发现的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其中,衡水中学违规收取100余万元择校费,湖南长沙有关部门和学校还向国家督察组提供虚假材料,四川一中学向高一新生违规收取最高近1.5万元的“差分费”。

  这5起教育乱收费问题中涉及的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均受到处理,包括行政警告、行政记过、降职以及书面检查等处理方式。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曾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教育部将把通报典型问题常态化,杜绝“断头新闻”产生。仅去年,教育部就通过官网通报了查处的14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

  衡中领导被要求深刻检查

  河北“超级中学”衡水中学违反“三限”政策招生。

  “三限”指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是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要严格执行的政策。国家严禁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教育部介绍,2012、2013两年,衡水中学超计划招收52名择校生,违规收取104万元择校费;另对23名转入学生,违规收取34万元择校费。两项合计违规收费138万元。

  每学期,衡中还向各年级学生收取人均100-200元不等的“印刷篇子费”,还违反自愿原则,统一向每个学生收取每学期100元的公共洗浴费和500元的校服费,教材费预收款也没有据实结算。

  为此,衡水市监察局对衡水中学校长张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衡水市委组织部对衡中校长、党委书记及衡水市教育局局长作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责成衡中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

  有部门及学校提供虚假材料

  湖南省长沙市稻田中学也被发现存在违反“三限”政策招生的问题。

  去年1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察组,分赴河北、内蒙古、湖南、四川、云南等5省份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检查。

  在湖南检查工作中,有关部门和学校还向国家督察组提供虚假材料。

  教育部透露,2012年,稻田中学超计划招收94名择校生,违规收取28.2万元择校费。长沙市教育局在核定、下达招生计划过程中,存在追加计划数量过大、审批手续不完备、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为此,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给予负责中招工作的基教处处长陈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2014年评优评先资格;雨花区教育局给予稻田中学校长梁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并作降职处理,改任副校长。

  教育局越权批准合办国际班

  昨日,教育部称,包头市第九中学未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由包头市教育局越权批准,于2013年秋与美国某学院合作举办国际班,并按每生每学年5.5万元的标准向25名国际班学生预收137.5万元学费。

  包头市教育局对民办教育科科长季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教育局领导班子向自治区教育厅作出书面检查。

  此外,四川省南充市第一中学违规对高一新生、高三复习生收取“入学保证金”,每生2000元,共计75.4万元。

  其还在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之外,违规收取未达录取线的高一新生“差分费”每生100—14900元不等的差分费,共计19.085万元,又对转入该校成绩较差的学生,违规收取每生1000—4000元不等的转学费,共计2.6万元。

  该校初中部去年还超计划招生176人,高中部超计划招生406人。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因此对南充一中校长陈某某、副校长刘某某、校长助理兼招生主任何某某,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 背景

  超级中学管理模式备受争议

  几年来,衡水中学这所“超级中学”,一直与“北大清华”、“状元”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但其教育模式也引来各种争议,批评的声音认为,军事化的备考、题海战术,让学生麻木,扼杀创造力。

  河北其他地方的一些校长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一边向衡水学习,一边向省里写信举报。他们认为,衡水跨区域招生,影响教育均衡。

  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正处级调研员李强认为,目前高考只顾及了人才培养的某一方面,标准是分数。“衡水现象”,“对高考这个目标的管理特别有效”。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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