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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税改革实现融合突破 上半年税收增12.6%

2014年08月05日 10:05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我省税费收入喜报频传,经济下行的现实,并没有影响税费增长的趋势。上半年我省实现组织税费收入325.8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税收收入241.99亿元,同比增长12.6%,增幅全国排名第十。

  一个经济小省却实现了税费收入的大幅增长。其背后则是省地税局在稳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绩效管理改革,带动了全省地税组织收入、纳税服务、作风建设、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审批制度改革:

  “先办后审”提高办税效率

  在地税服务大厅,显示屏上不间断地提醒,将推行延时服务,工作日中午时间及双休日,均安排值班,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的服务。

  同时,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日上班时间,也从下午6时延长至晚上9时,同时周六、周日晚9点以前,都安排工作人员接听热线。

  其实,增加延时服务只是省地税局更好服务纳税人的措施之一。近年来,该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纳税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出了“先办后审”、网上办税、税费同征同管、免填单、“同城通办”、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百强企业培训班、开展局长在线咨询、建设纳税人维权室等多项便民办税举措,着力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这些措施中,尤为突出的是推广“先办后审”办税模式,简政放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是切切实实地方便了纳税人。

  该局尽可能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将270项涉税事项划分为三类办理模式:16项审批类事项实行“窗口受理、先审后办”,部分审批事项、备案类减免税163项实行“窗口受理、先办后审”,其余91项实行“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对于先办后审事项,在纳税人提供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地税部门先予以办理,将原来前置的调查、认定环节后移,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的办理等待时间。

  “以前办理事项,来来回回地走部门,现在能够先办后审,确实优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等候时间,效率大大提高。”海口市民顾余经常给他公司办税,对此深有体会。

  自推广“先办后审”模式后,省地税系统实现了95%以上的涉税事项实行先办后审或即办不审,节省办理时限1625个工作日,有效解决了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效率低问题,避免了纳税人多头找、重复跑,大大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

  省地税局局长麦正华表示,未来该局将逐步把纳税人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受理,简化、压缩审批的环节,避免纳税人办理业务时多头跑动,还将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功能,逐步实现实体办税服务厅所有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税收征管改革:

  打破传统税收管理体制

  “以前的税收征管实行划片管户、各事统管的模式,而现在则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行税源专业化、信息化和团队式管理。”麦正华说。

  该局通过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将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包括重点企业或行业)、一般税源(中微企业)和零散税源(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打破传统税源管理的地域限制,将重点税源交由专门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对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按照属地或行业管辖的原则实施管理。

  在此基础上,调整省、市县(区)地税局和基层税源管理分局内设机构职能,实现人力资源配置向重点税源管理机构、税务稽查机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管理机构和风险类管理事项岗位倾斜。将现有税管员职责按户籍管理、调查执行、分析监控和纳税评估四类在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使各级地税机关都成为直接参与税源管理的实体。

  “通过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推行信息管税,完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等一系列举措,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进一步科学严密,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兰双萱说。

  税收征管改革解决了目前税管员工作职责繁杂、执法权过度集中及能力素质无法有效履行职责、征管质效低下问题,缓解了纳税人快速增长和征管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降低了征纳成本和税收流失率,促进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绩效管理改革:

  激发税务队伍动力和活力

  “推动各项改革,最终目的就是要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促进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这就需要运用绩效管理理论和方法,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麦正华说。

  为此,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系统启动绩效管理工作,已于今年7月1日开始试运行。一方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做好规定动作,成立了一把手牵头的绩效管理组织机构,学习借鉴广州、南通、福建等试点省市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省局机关绩效管理办法和系统绩效管理办法。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做实自选动作,做出海南特色。建立包括改革任务、收入任务、创新任务、征管效能、执法效能和内管效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服务评价等十项考核指标,实行考核,大大激发了干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行绩效管理,改变了以往缺乏信息化客观、科学评价工作数量、质量和能力的问题,有效消除了工作中由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隐患,不仅使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了增强,也不断激发了税务干部的服务热情、创新能力和工作潜力。”该局副局长刘自更说。

  税收征管改革、“先办后审”改革、绩效管理改革,三者相辅相成、有效融合,既是海南地税践行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又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 本报记者 张中宝 陈怡 通讯员 邢斌 李磊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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