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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纪委书记:经济搞上去干部倒下来就是失败

2014年08月05日 10:10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闭幕的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在全会理论研讨中,12位有关负责同志,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就落实“两个责任”,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进行了书面发言。本报对他们的发言进行摘录,以飨读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是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马勇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重拳惩治腐败,让全党全社会感到了变化,看到了希望,树立了党的权威,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因此,习总书记强调指出:“从严治党任务紧迫,不可有丝毫懈怠”。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既是回归党章规定,也是党的建设的创新发展。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辩证统一的关系,排除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想倾向的干扰,敢抓敢管、善抓善管,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腐败现象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深刻理解习总书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的内涵要求,深刻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我们所要的发展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是党一以贯之的政治追求和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是生产力发展中最活跃、最根本的因素,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根本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实践证明:一个地方能否加速发展,主要取决于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干部作风好了,有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发展环境,资金、项目、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就引得进、留得住,经济社会发展才有支撑、才有后劲。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的好坏,又主要取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哪个地方放松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会频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挫伤,社会风气就会每况愈下,经济建设就会出现滑坡、停滞甚至倒退。哪个地方抓得好,就会形成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的发展环境,形成齐心协力搞改革、万众一心抓发展的大好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呈现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近年来,东方、乐东、三亚海棠湾开发区等就是鲜活的实例。

  正本清源、激浊扬清,才能凝聚共识、坚定方向。我们要善于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政治智慧,及时端正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防止和纠正一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地与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甚至把GDP等同于发展,担心会影响发展等错误观点和倾向,做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党员领导干部不管任什么行政职务,首先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经济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了,干部成长进步了,是成功;如果经济搞上去了,一批干部倒下来,就是失败。

  优选用好 严格管理 落实干部工作责任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梁飞

  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选好用好管好干部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好坏。选优用好干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是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把关、管理和监督“三个责任”,切实将干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把关责任

  一是严把政治关。在选人用人上把好政治关,就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新形势下选人用人的资格标准。这些资格标准,最基本的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最核心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要真正把对党忠诚、勇于担当、体恤百姓、热爱海南、实绩突出、清廉从政的干部选进领导班子。组织上严把政治关,就必须把中央、省委的这些标准和要求落实到干部选任工作中,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严把程序关。《干部任用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明确了干部选任的基本流程和具体要求。严把程序关,就是要强化程序意识,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绝不允许做选择、搞变通。

  三是严把廉政关。组织把关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不廉洁者淘汰出局、挡在门外。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组织部门要多方面了解、多渠道考察、多侧面审视,特别要多从基层干部群众、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要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强化管理责任

  一是更加注重教育引导。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加强作风养成教育。要教育干部讲规矩、守纪律,自觉做到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群众。

  二是更加注重对一把手的管理。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落实上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制度,着力完善审计监督、行政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等制度。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主要领导以德立身、以勤立业、以廉立威,不当太平官、混事官、享乐官。

  三是更加注重平时管理。从严管理干部,必须从日常管理抓起,抓早、抓小、抓苗头。要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早打“预防针”。要综合分析研判各方面情况,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作纠正。

  强化监督责任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我们要在发挥现有制度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着力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要突出制度的科学性,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避免“牛栏关猫”现象。要下大力气抓好制度落实,切实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和引导作用。

  二是推动党内生活正常化。要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不断洗涤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要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要监督从政环境的净化,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从人严起,促使领导干部坚守正道、襟怀坦白、坚持原则、严守法纪、清正廉洁。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全面落实问责制;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型”干部,要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对那些投机钻营、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的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有力的监督、严厉的惩处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创新体制机制坚决堵住财政管理漏洞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平治

  近年来频发的腐败案件,暴露出我省财政资金管理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造假骗取、暗箱操作、贪污贿赂等漏洞。造成这些漏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机制上的,也有管理上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堵住这些漏洞,必须综合施策,多管齐下。

  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防止虚报冒领。一要建立部门预算一把手负责的制度。二要细化、规范预算,构建基于本部门职责的项目规范体系。三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部门履责目标实现情况的重要反映。

  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防止挤占挪用。第一,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二,积极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行“无纸化”传递,且做到“环环相扣,相互牵制”。第三,加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审核,严防审核过程中的漏洞和“擦边球”。

  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防止闲置浪费。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包括单位历年结余资金、财政结转未分配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等。这些钱闲置在账户里,没有用起来,会诱使部分人动歪心思。从目前情况看,我省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偏大,必须进一步加以盘活,更好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应有贡献。第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对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应收回的一律收回重新安排;需要调整使用的拿出调整方案,按规定调剂使用。第二,各预算部门要全力配合,共同盘活专项资金,涉及中央专款花不动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调整方案,并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求得支持,尽快用活。第三,这次台风救灾,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盘活6.3亿元资金用于救灾的意见。另外,中央财政有8亿多元专款下达,捐赠资金有2亿多元,省直部门和市县财政要按照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尽快拨付、有序有效的要求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闲置浪费。

  四是改革资金分配方式,防止造假套取财政资金。大部分财政项目资金,政府是无偿补助给企业的,这会诱发一些企业不择手段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给造假套取财政资金留下漏洞。第一,推进政府股权投资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第二,推行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制度。第三,推行财政贷款贴息扶持企业发展。

  五是打造阳光财政,防止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第一,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建立财政资金分配内控机制,内部审核分配过程要透明,有约束。第三,建立项目立项、评审、资金分配刚性标准体系。

  六是充分利用信息监控技术,加强科技反腐。要建立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财政业务的监控和风险的预警。第一,建设电子监察监控系统。第二,建设“财政扶持企业资金查询平台”。

  七是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环节出现了问题,除了违法的企业及其个人要受到制裁,具体负责预算编制、审核、监督的相关人员也应受到处分。凡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严格的“明责、履责、问责”制度。首先,明晰责任,具体到人。其次,对未尽职守者,要用财经纪律进行约束和追究。

  八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为此,我厅党组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八项制度》,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职责,把党组书记的“四个亲自”落实到具体制度中。另外,还规定了党组成员以及各处处长的具体责任,建立了一个“一级管一级、人人担责任”的廉政连带责任制度,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此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堵住财政资金漏洞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腐败案件侦查实践 看“两个责任”落实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志鸿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立案件数、人数明显增加,办案质量不断提升。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分析这几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行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大案比率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上升。二是涉案领域广,重点行业和领域易发多发。三是犯罪主体逐步扩展,基层干部问题突出。四是涉农案件占比大,侵吞惠农补贴案件多发。五是共同犯罪增多,窝案串案突出。六是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大。

  从侦查实践看,我们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有些党委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少数领域和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权力配置不合理。三是村民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四是“潜规则”推波助澜。

  我们要坚决执行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我们建议:

  一定要深化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狠抓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重担。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工作各个环节。

  用强大的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震慑态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当前,要继续加大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和侵占土地林地海域等资源的腐败案件。

  健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鼓励各级领导敢抓敢管、积极查处案件。细化责任追究办法,区分责任情形,对敢抓敢管,主动揭露矛盾、正视问题,积极查处案件的党组织及主要领导同志,要给予充分肯定,鼓励各级领导敢于触及矛盾,积极解决问题。对发生问题遮掩护短,甚至迁就袒护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以制度规范权力,让权力运行的边界公之于众,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权力监督体系。选好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驻乡镇检察室作用,强化法律监督,与纪委监督、上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基层组织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从源头上遏制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共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省检察院党组在落实“两个责任”中,既肩负着领导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的繁重任务,也承担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总体上看,全省检察队伍是一支听党指挥、对党忠诚、敢打敢拼的政法队伍,但也不是一片净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新的形势下,特别是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要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完成省委和全省人民的重托,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省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措施来监督自己,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促进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刷新吏治中的职能作用,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新闻监督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常辅棠

  有效组织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是宣传部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开展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责任,改进作风,推动廉政;督促基层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落实好“两个责任”,对党员干部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全新舆论环境下的舆论监督。随着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普及,我国已进入“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群众参政议政愿望十分强烈,舆论监督意识高涨,支离破碎的信息可以迅速形成舆论风暴。面对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一方面,新闻媒体要善于从真伪杂陈、泥沙俱下的碎片化信息中发现重要线索,分类甄别,对虚假信息及时澄清,对群众质疑及时回应,对模糊认识及时引导,对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党委政府。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腐败滋生蔓延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党委政府要积极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大能量,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使舆论监督成为促进工作的重要推动力。

  二是要明确舆论监督的重点。舆论监督要着眼于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尤其要着重于中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强调的重要方面。今后一段时间,将重点对海洋渔业、国土农垦、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门开展舆论监督,对一些看似边缘但也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的行业进行监督,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不到位,“四风”和“庸懒散奢贪”等不良现象突出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于当前抗风救灾中组织工作不力,推脱责任不愿靠前指挥,督办检查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也要第一时间开展舆论监督。一方面,要充分运用舆论监督这一反腐利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媒体关注凡人善举和草根英雄,要发挥榜样力量,挖掘先进人物,树立廉洁奉公、友爱互助的正面典型,逐渐在全社会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价值取向,为形成风清气正的官场生态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是要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党赋予新闻媒体的一项职责,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涉及重大领域里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宣传部门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由党委授权,宣传部门牵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媒体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新闻媒体在调查中发现重大事项存在腐败苗头时,要及时向宣传部门报告,由宣传部门请示党委后,决定舆论监督的方式方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调研,通过舆论监督,既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又推动相关部门转变作风。对党员干部铺张浪费、态度生硬等一般不良现象,要广泛开展舆论监督。对不能落实“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和不能履行“两个责任”的地方党委和纪检部门,也要依照党内相关条例开展舆论监督。

  四是要建立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新闻媒体,既不能无视网络舆论存在,放任其炒作发酵,也不能被网上的谣言、传言所绑架,随波逐流。舆论监督要以有利于问题解决为出发点,以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为目标,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是无限权力,应有良好的制度和措施保障权力行使。舆论监督的选题必须由所在新闻单位通过,重大选题必须报宣传主管部门同意,尤其要坚决打击借舆论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事舆论监督稿件采写的记者,应有相当新闻从业经历,持有正式新闻采访证件,原则上必须有两名以上记者共同采访。舆论监督报道必须做到主体事件准确无误,采访手段合规合法,充分全面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与双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三见面”。在正式刊播前,记者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宣传纪律,通过个人微信、微博、博客等形式发布。开展舆论监督要有重点、有典型、有尺度、有节奏、有回应,防止舆论监督的泛化水化,确保舆论监督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

  完善具体措施 坚决遏制权力腐败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张军

  近期,海洋渔业系统发生了一系列腐败案件,严重败坏了海洋渔业系统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阻碍了海洋渔业事业健康发展。案发主要原因是制度、教育、监督、管理长期缺失,特别是重大业务工作存在较为严重的制度漏洞。在建设海洋强省的关键时期,厅党组必须充分吸取海洋渔业系统腐败案件教训,扛起反腐斗争大旗,强化教育,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坚决遏制权力腐败。

  第一,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规定,不打折扣的把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加强厅党组领导的分工负责制,党组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把手”要发挥榜样作用。四是结合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特点,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吸取教训,狠抓思想作风、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涉及我厅的各项整改任务。

  第二,完善海域使用管理的法规,控制海域管理审批的廉政风险。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修订《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推动海域资源配置向市场化决定转变。二是把海域使用审批事项一律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精简规范审批流程。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制度,确保海域审批每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五是规范海域使用权变更程序,推行海域资源交易二级市场网上交易。六是制定海域使用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海域使用金的管理。

  第三,规范渔船建造审批,完善渔船检验制度,建立渔船管理的监督机制。完善渔船检验制度,一是建立“两分一放”的船检机制,实行渔船检验和行政审批分离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船检审批事项和操作流程。三是建立渔业船舶网上申报制度,渔船检验从申报受理到检验发证每个环节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内部审批监督制衡机制。五是进一步强化对船检人员岗位廉政教育。

  第四,夯实渔船管理基础,理顺柴油补贴发放体制。一是从渔船入手,彻底全面开展普查。二是在渔船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全省联网的渔船的数据库,对入库渔船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建立规范、高效的油补发放制度,进一步明确编外渔船油补发放相关规定。四是理顺省与市县的油补发放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厅对渔船油补发放的指导责任和市县对油补发放的主体责任。

  第五,完善渔港建设机制,积极推进渔港建设。一是加强渔港建设前期工作,增强渔港立项的科学性和渔港建设的可操作性。二是研究制定我省《渔港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我省渔港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和各级政府、建设单位在渔港项目管理、建设、监督等具体责任。三是从8个渔港建设项目发现的问题入手,尽快完善渔港建设的整改措施。四是积极完善渔港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巡查机制。

  第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二是加强厅纪检部门的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部门的履职能力,强化厅纪检的监督责任。三是建立权力运行的评估制度。四是强化社会监督。

  第七,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筑牢拒腐思想防线。创新教育模式,推行“双示”教育,以近期海洋渔业系统落马干部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身边人开展教育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教训警示全体干部,使“不敢腐”在干部心里扎根;以焦裕禄、牛开成等先进人物事迹为正面典型,积极挖掘海洋渔业系统的正面典型,树立学习榜样,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的能力,力争做到“不想腐”。加强党性教育,系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全面提升干部的理论水平,从根子上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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