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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云龙示范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保障失地农民

2014年08月05日 10:54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区里搞的土地征收和村庄整治全程利益共享机制,让我们失地农民过上了安稳幸福的日子。”近日,记者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采访,该区失地农民易玉泉高兴地说,他一家人在土地被征收后,不仅住进了漂亮的安置小区,他和妻子还参加了区里买单的创业培训,并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20万元,在龙头铺镇开了一家农家乐。

  云龙示范区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5大示范区之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区就群众最关心的“土地征收后,日子怎么过,怎么过好”的问题进行调研,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立起土地征收和村庄整治全程利益共享机制,以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并兼顾其近、中、长期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共享机制共6项15条,包括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安置、大力扶持生产安置,让其享受城镇居民低保等待遇,并给予特殊医疗救助、加大就业扶持与就学帮扶等,实现区域发展与群众利益“双促双赢”。这一创新之举,成为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验之一,得到推介。

  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云龙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蔡典维说,在推进征地拆迁过程中,他们不与失地农民做“一锤子”买卖,而是致力由“一次补偿”、“富裕一时”、“与民争利”转变为“长期保障”、“幸福一生”、“为民增利”。为此,他们坚持生活与生产同步安置、群众创业就业与集体经济发展同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同步提升,确保群众老有所养、少有所学、壮有所业。

  目前,云龙示范区已开工建设各式风格安置小区52.5万平方米,其中42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并为1万余名失地农民解决了养老保险,还有很大部分拆迁户入股产权清晰的股份制合作社或企业,拥有长期稳定的投资性经营收入。(李文峰 郭畅达 文毅 文石金)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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