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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将建债务预警机制 政府借债纳入人代会审议

2014年08月05日 13:16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南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将逐步纳入同级人代会审议范围,每年能借多少也将进行总量限额控制,并进行三级预警。

  近日济南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相关人士解释,政府性债务是指相关债务主体因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法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以及在其他特定情况下需由政府偿还的各类债务(含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近年来,随着政府性债务规模逐渐扩大,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等环节管理逐步呈现出一些不到位、不规范问题。

  济南每年能借债多少呢?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市政府将对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实行总量限额控制。据了解,每年末,市财政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全市、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率及年末债务控制总额,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在用途方面,政府性债务资金仅限用于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非公益性政府项目等竞争性项目建设。

  在确定总额时,济南也要求,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应当根据本级政府建设需要和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政府可支配财力,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纳入同级人代会审议范围。

  政府性债务目前受到广泛的关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又不得不借债。在这种情况下,防范风险成为政府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这方面,济南要求,市和县(市)区政府根据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和未来3年应偿还的政府性债务规模、期限、结构等情况,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筹措纳入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专账管理,主要用于归还按规定由财政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未能及时清偿的临时垫付及清偿。

  此外,济南还将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市财政部门应综合运用债务余额、债务率、逾期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机制,定期评价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预警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3个级别。对实施黄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相关债务监督责任人应督促债务责任人采取措施化解债务,及时将债务风险降到警戒线以下;对实施橙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不再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务,由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实施红色预警的县(市)区,市财政部门暂停其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

  债务主体不得擅自举债

此外,为防止出现问题,济南还要求,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政府性债务主体不得擅自举借政府性债务;直接债务主体不得向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举借政府性债务,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企业融资提供保证,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对于济南有多少政府性债务,目前还没有公布明确的数字。不过,此次《意见》要求,对未按期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债务主体制定还款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期限,尽快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债务主体有能力偿还政府性债务却未在限期内偿还的,财政部门可暂停其举借政府性债务资格或停止拨付相关资金。原债务主体已不存在的,应区分不同性质,由其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并妥善处置债权债务。(记者 刘雅菲)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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