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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要求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2014年08月06日 14:14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工厂爆炸事故和台湾高雄市“7·31”连环气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消除事故隐患,省政府安委会8月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省政府安委会要求,重点对粉尘作业项目工程设计、各项生产工艺、各个生产环节等进行检查和安全措施效果评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一律停产整改;对油气运输和城镇燃气管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档案,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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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预防粉尘爆炸?

  预防粉尘爆炸应避免五个要素同时具备。可燃粉尘、空气和相对封闭的环境,这三个要素很难避免,因此预防重点是控制可燃粉尘和点火源。控制粉尘要消除和减少粉尘向厂房内扩散,主要措施:合理通风降低粉尘浓度,采用吸尘设备对粉尘收集处理,及时清理沉积于角落的粉尘,清理粉尘时避免粉尘飞扬在空气中,增加地面和空气湿度控制粉尘飞扬等。控制点火源主要措施:控制产生机械摩擦和碰撞,如避免金属混入碾磨机;控制电火花,如采用防爆电器和避免电路短路等;控制设备表面温度,如加热设备;控制静电,如穿棉质工作服;防止粉尘自燃,如粉尘堆积体积不宜过大,避免内部温度过高发生自燃;严格控制明火,如打火机等。(记者 刘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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