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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捐赠物资统一安排接收运往灾区

2014年08月06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国家邮政局就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做出要求,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寄递企业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应由捐赠地民政部门与灾区民政部门协调后,统一安排接收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未经协调确认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运送。

  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当地邮政企业、部分快递企业的生产场地、设备不同程度受损。目前,受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奋起抗灾,灾区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群众生活安置、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由于地震灾区处于河谷地带,山高坡陡路险,道路损毁严重,地质灾害多发,交通通行不畅,伤员转运和救灾物资运输面临很大压力,如大量人员前往或者大量物资无序进入,将给当地救灾工作带来新的困难。

  为此,国家邮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向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及各主要快递企业发出通知,就有序做好邮政行业支援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提出要求:

  一、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云南当地邮政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当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指导,扎实做好灾后自救、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控制赴灾区人员。各省(区、市)邮政管理部门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经批准近期原则上不得安排工作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并应及时劝阻非专业救援组织、志愿者、游客等近期尽量不要前往灾区。

  三、加强对寄递捐赠物品的组织管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寄递企业有捐赠意愿的,建议以捐赠资金为主,通过民政部规定的渠道,主要用于灾区重建和受灾群众长期安置需要。对于捐赠的物资和装备,应由捐赠地民政部门与灾区民政部门协调后,统一安排接收并有组织地运往灾区。未经协调确认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运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受当地民政部门委托,寄递运往灾区的捐赠物品。对于其他用户要求向地震灾区寄递的救灾包裹,应耐心细致地说明情况,劝说其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捐赠事项。对于寄往灾区的普通邮件、快件,应提示用户可能存在的积压延误风险,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仔细核实寄件人、收件人名址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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