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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农民进城落户现阶段不要求放弃土地经营权等

2014年08月12日 11: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12日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今日表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很大一个亮点,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的保障规定,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在现阶段不要求放弃这“三权”。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张车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何宇鹏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有媒体问到,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只是推倒了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之间的篱笆,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割裂户籍制度后面附着的福利。真正要打破城乡二元界限,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是重要的基础。现在大家比较关心,不再有农村户籍之后,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使用权会否因此发生变化?

  何宇鹏说,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很大一个亮点,是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权”做了明确的保障规定。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包括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不仅不会去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反而是从制度上加强了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

  何宇鹏指出,农民进入城市落户,在现阶段不要求放弃这“三权”。如果注意到以前的政策,农民进入设区市,是要求退出承包土地权利的。这次特地做了这样的规定,就是要让农民带着“土地”进城。使得农民不需要在城市落户和保留农村土地权利之间作出硬性的选择,而是真正做到“家中有地,进退有据”。中国城镇化没有发生大规模城镇贫民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农村土地权利上保持稳定。

  何宇鹏进一步分析,在现阶段农民进入城市落户不要求退出“三权”。因此,农民既可以选择在城市落户,保留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宅基地权利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利,也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农村。这样给农民多一种选择,对稳定城市化非常有利。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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