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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复出应大大方方 前提是实事求是

2014年08月13日 11:04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人民日报》昨日报道,红安回访两年多来受处分的164名干部。县纪委回访后向组织部建议,对15名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已满的干部“予以使用”,引发公众热议。

  被问责官员复出是个敏感问题。每每出现这样的报道,公众往往非常关注,担忧此前的处分没有起到效果,重新任用变成了“带病提拔”。客观地说,这种担忧并非凭空臆想。近些年来,官员被问责免职后,转瞬复出、升官的案例屡见不鲜,有的“最快5天就复出”,问责、处分成了带薪休假。叫人们如何能不敏感呢?

  遇到敏感问题,鸵鸟式的回避,看似安全,其实并不科学。事实证明,人非圣贤,犯错难免,只是所犯之错有程度、性质的区分。吏治必须有张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基本原则,不能陷入“一棍子把人打死”的极端。科学的态度是,该处分的严肃处分,不留情面;处分后有悔改表现,且工作业绩突出,重新赢得人们信任的,该任用的就大胆任用,该复出就大大方方复出。这里的前提是,实事求是。

  直面敏感问题尤须敬畏规则。一方面,被问责后,官员的表现如何,不能只是个别领导说了算,更不能先入为主地定调子。它需要拿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绩说话,需要当地百姓的真实评价做支撑。否则就可能出现官方评价与百姓感受割裂的状况。另一方面,被处分官员解除处分,重新任用的也要严格遵循政策规定。比如任用的间隔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有明确规定:党纪政纪处分的解除时间分别是: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红线不可逾越。

  直面敏感问题还需把工作做细。官员的问责与复出,事关公权力的运行品质,与公众密切相关,不只是部门和地方内部的事,甚至也不单是党内的事。不符合规定的复出、任用坚决不能为;符合规定的复出、任用,也要注重程序的公开透明、议题的主动设置、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以及对社会情绪的关照。过去,一些部门、一些地方明明是按照规定使用干部,却为了“回避敏感”给人偷偷摸摸的印象,“使敏感变得更敏感”,这就是缺乏政治智慧的表现。

  中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已经发展到新阶段,很多事情不能捂,也捂不住。面对官员问责与复出这样的敏感问题,更不能问责时热热闹闹,再任用时偷偷摸摸,给人信息与力度的不对称感。这一次,红安大大方方地重新任用15名被处分干部,敢于把考评情况、任用依据清楚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接受监督,就是赢得公众信任的积极表现。姿态越坦荡,敏感问题就越有可能“脱敏”。当然,这些干部的能力如何,是否值得再次启用,最终还得靠这些干部今后用行动来作出回答。

   □ 李思辉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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