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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上半年有60余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2014年08月14日 16:04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共有61.86万名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提前完成了上半年的目标任务。从落户区域看,以中小城镇为主。据统计,在今年办理的落户群体中,市辖区落户9.83万人,占落户总数的15.9%;县城主城区落户22.27万人,占落户总数的36%;中心镇落户29.75万人,占落户总数的48.10%。

  我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早在2010年7月,省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的意见》,并列出了到2015年底实现600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目标。到2013年底,全省共办理进城落户农民406万人,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67.7%。

  省政府出台《意见》后,省级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15个配套的政策性文件,涉及土地、住房、就业、培训、社保、教育、医疗、计生、税收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一主十五辅”的政策体系。各市、县也都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政策措施做了进一步细化。如铜川市明确要求“十二五”期间各县区每年将不少于10%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给新进城落户居民。

  同时,我省各地还探索了各具特色的多种推进模式。如渭南市以城中村改造、城边村并入、园区整体迁转、压煤沉陷区搬迁等模式整体推进。杨凌示范区以城中村改造和小城镇建设模式统筹推进,并探索形成了多种土地流转模式。商洛市以城区发展建设、移民搬迁、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建设模式、采取为农村籍学生、退伍军人统一建立城镇集体户等方式分类推进。

  我省还着力解决农民进城落户后在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据统计,去年年底,全省已进城落户的406万新居民中,接受免费职业培训79.6万人,新增城镇就业创业54万人,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7.1万户,参加城镇社保55.7万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51.4万人。 (记者 李艳 实习生 蔡童 靳聪)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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