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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2014年09月03日 14:16 来源:成都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我市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葛红林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精心实施、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要深刻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快把政府工作重点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二要认真实施好市级部门机构改革方案。当前,要尽快做好市级24个涉改部门“三定”制定和相关机构编制调整工作。要严格部门内设机构,整合部门的内设机构个数不能超过改革前的数额,原则上不得多于国务院、省上对应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数。要严格人员编制配备,整合部门的人员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涉改部门领导职数配备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要全面启动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要结合发展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整合相同或相近职责,最大限度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创新推进大部门制。要做好规定动作,研究自选动作,努力构建合理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要突出机构优化,规范机构设置,做到不突破机构限额、不突破不设部门管理机构的要求。要统筹相关改革,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全面推进街道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精简高效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

  四要确保全市机构改革有力有序推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机构编制,严肃工作纪律,把机构改革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市本级和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志宏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中的具体职责整合和机构调整情况。市委常委、秘书长黄建发,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元坤出席会议。(记者 黄颖)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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