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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年查处省属国企违纪违法案44起 刑事责任11人

2014年09月09日 08:5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5日,省国资委在广州召开贯彻落实《广东省省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的意见》暨案件通报座谈会,对省属企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部署,研究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措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黄先耀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必须深刻认识国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增强党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面推进中央和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对党、对国家、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改革,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他同时指出,当前国企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依然易发多发,利用职权大肆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资产损失、“三公”消费随心所欲、选人用人上近亲繁殖和带病提拔、体制不健全导致监督盲区和风险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国企形象和党的公信力。2012年以来省纪委查处省属国企违纪违法案件44起, 刑事责任11人。(记者林洪浩、耿旭静 通讯员粤纪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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