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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物价局行使权力的结果往往很荒唐

2014年09月12日 11:2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物价局管出来的物价和商品

  □ 杨于泽

  近日逛超市,买了一块标价4.7元的力士香皂,回家打开一看,形状奇特,像一座苏州拱桥。说它像拱桥,是因为它中间的一面被切割掉了。这样的形状,与人体力学特征严重不合,用来洗手或者洗澡就别提有多别扭。

  其实这种情况不是今日始有,早在多年前,各种商品就被加工成一些奇奇怪怪的形状。比如舒肤佳,把自己弄成一种近似X的形状。香皂们这样做的目的,大概是想保留一个很大的骨架,经过包装,使自己显得块头很大,让消费者觉得买得实惠。

  干吗要这么干呢?我立即想到了政府的物价部门。物价局是控制物价的。香皂是一种普通日用消费品,并不在政府物价目录里,但这并不意味着香皂跟物价局就没有关系。在我的印象中,每到通胀来临,发改委都要找来日用品制造商、食品企业,要求他们作出不涨价的承诺,而且企业通常也满足了发改委的要求。那时候的发改委,其实是以政府物价监管机关的名义行使权力的。

  价格的确没涨,或者说涨幅不大,但商品的个头,都只有原来的一半了。香皂越来越小了,盒装酸奶越来越小了,馒头越来越小了。这可能就是企业的一种价格策略:通过减量来涨价。我们可以视之为企业的小聪明,而说穿了就是企业误导、欺诈消费者。但也不能不说,这也是政府物价部门型塑的结果。他们受命控制物价,也的确让一些日用消费品多年保持基本稳定。

  物价是商品供求关系的反应,按照经济学常识,它是不容政府干预的。但时至今日,中国各级政府都保留了一个物价部门,它管理着一个政府定价目录,比如水、电、气、电讯的定价,非常时候也越权干预一下猪肉、香皂、米面之类的物价。虽然有人认为这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但政府人士认为在一定范围内管一下物价,对中国还是非常有益的。

  由此我想到前不久有报道说,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因罚没收入锐减,停发工资5个月。原来因为政府没有钱,规定这个物价局是自收自支单位,他们每年可收约四五万元的“价格年审费”,再罚款40余万元,单位始可正常运行。但今年市面上物价规范,罚款罚没收入锐减,物价局遂告办不下去了。

  这真叫人百思不得其解:就算水电气价格有必要监管,但是不是要专门成立一个物价局?如果价格年审成了一个创收项目,物价局与行政对象结成了利益同盟,那物价局会帮谁说话?

  物价局的级别不输其他任何政府部门,但它行使权力的结果,往往却很荒唐。香皂越来越小,盒装酸奶越来越小,馒头越来越小,这些都不说了。水、电、气企业提出的涨价申请,物价部门什么时候驳回过?过去人们总是抱怨物价听证会听了白听,大家都不知道何以如此。鄂州市梁子湖区物价局今年揭不开锅,我们始知,申请价格审查的企业是物价局的衣食父母,物价局自然对涨价申请言听计从。

  但老百姓要这样的物价局何用?理论上,政府自然是要它将物价管好,但实际上它没有管好。不仅没有管好,实际上它还有点腐败。就算有政府定价目录里的物价要管,是不是一定需要一个专门的政府机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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