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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打早打小铲除危害严重黑恶势力

2014年09月13日 12:5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打早打小铲除危害严重黑恶势力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一批恶势力,铲除了一批保护伞,破获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依然存在,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打黑除恶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突出表现在:一是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性日益增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二是黑恶势力再生能力强,滋生发展快;三是黑恶势力经济实力不断扩张,犯罪手法越来越隐蔽,打击难度越来越大;四是黑恶势力极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千方百计寻求“保护伞”,捞取政治资本,侵蚀基层政权。种种情况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黑恶势力正处于加快滋生发展的活跃期。面对严峻复杂的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把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突出打击重点,切实提高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一要严厉打击滋生在批发市场、集市贸易、餐饮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部位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二要严厉打击干扰新型城镇化建设、侵占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的乡霸、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三要严厉打击盘踞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矿产开采等领域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四要严厉打击隐匿在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和组织经营、操纵“黄赌毒”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五要严厉打击专门受雇他人解决纠纷、暴力讨债、抢占市场等充当“地下出警队”的新型黑恶犯罪团伙;六要严厉打击与境外黑社会相互勾结,实施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

  狠抓线索摸排,着力提升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要紧密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开展扫黄打非、查缉毒品、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深入摸排黑恶犯罪线索,及时发现苗头、坚持深挖细查。要在看守所、拘留所开辟第二战场,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要畅通举报渠道,广辟线索来源,公安部将再次公布打黑除恶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利用公安部刑侦局和全国“打黑办”微博接受群众举报。对摸排掌握的涉黑涉恶重点线索,要严格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倒查“四定一包”责任制,严格落实暗访调查、异地核查、实名反馈制度,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坚持打早打小,坚决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注重从苗头性问题入手,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对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六类警情进行串并侦查,做到情报导侦、精确打击。要注重依法严厉打击,对危害严重的恶势力团伙,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防止作为一般刑事案件甚至是治安案件降格处理。对实施“软暴力”行为、“隐蔽型”手段的新型黑恶团伙,要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对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的新解释,重点打击组织者、策划者和雇佣者。要坚持源头治理防范,对有黑恶犯罪前科劣迹的重点人员,要加强动态管控,密切关注其现实状况,严防其“重操旧业”;对打击处理过的现任“村官”、曾经雇黑佣黑的公司企业、参与“地下出警”活动的违法人员,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加强大案侦办,彻底铲除一批危害严重的黑恶势力。要加强对涉黑涉恶大要案侦办工作的领导指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刑侦、技侦、网侦、经侦、监管等警种同步上案,着力打好合成战。要创新侦查方式,开展深度侦查,全面摸清其组织机构、内部网络,选好时机、一网打尽。要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四个特征”收集固定证据,着力打好证据战。要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坚持侦办涉黑案件与职务犯罪案件同步进行,加强调查取证,深挖“保护伞”。要紧紧围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面收集固定其非法敛财证据,及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防止其转移、隐匿涉黑资产,为依法惩处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着力打好整体战。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严格执法、规范办案,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刑讯逼供,严禁超期羁押,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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