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西政府采购等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

2014年09月24日 11:19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所有企业的年报信息都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实行年报公示制度后,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

  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实行年报制后,工商部门将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抽取不少于3%比例的企业。凡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该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政府采购等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江西日报 记者刘芝毅

【编辑:叶攀】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