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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顶风违纪者丢官丢财又丢人

2014年09月24日 13: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当前,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个成果来之不易,靠的是以上率下的强力推动,靠的是教育实践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靠的是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但目前只是暂时解决了“不敢”的问题,离“不能”、“不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的同志对“四风”问题危害性、严重性仍然认识不足,认为都是生活小事,习以为常、不以为然;有的存有避风头思想和侥幸心理,思想上行动上尚未达到自觉、自律的要求;有的对作风建设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时间一长产生疲沓、松劲情绪。因此,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

  纠正“四风”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在坚持。我们没有退路,只有义无反顾,下决心走出“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怪圈。中央八项规定已经出台近两年,每个重点节点,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都三令五申、严查重处,如果有人再顶风而上,不收敛、不收手,那就是与组织作对、与党纪作对,就要让他付出沉重代价,就要让他丢官丢财又丢人。

  要针对“四风”不断变种的新特点,出新招、出实招、出奇招,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坚持明查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庆节期间,要组织不同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尤其是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重点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让各种“搞变通”“打折扣”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机可乘。坚持做到“五个不放过”: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鲁季轩)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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