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疆自治区党委通报中央巡视整改情况(2)

2014年10月11日 0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立场还不够坚定的问题

  1.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把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中央的要求作为我们的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轮训干部等多种措施,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上来。8月7日召开组织部长座谈会,对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出部署。组织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向“三股势力”发声亮剑,形成强大的正能量。

  2.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97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5人,比去年同期增长556.7%。

  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2013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取消两个地州、两个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评优资格,取消5个县“自治区平安县(市)”荣誉称号。对发生7月28日莎车严重暴恐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喀什地委委员、莎车县委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免职处理,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艾力西湖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撤职处分。对发生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的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严重警告、警告、降级处分。

  4.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细则》进行修订。

  5.建设“四强”干部队伍。围绕建设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干部队伍,颁布实施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着力提高依法治疆能力,提高民主执政能力,提高凝聚共识、凝聚人心能力,提高统筹兼顾能力,提高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今年全区培训各级干部88.46万名,比去年增加8.8万名。选派134名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和援疆省市挂职。选派27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驻疆企业挂职2年。表彰奖励反恐制暴先进集体和英模。

  6.改进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关于改进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日常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的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反分裂斗争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考核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突出维稳实绩,把保障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严打严防暴力恐怖犯罪、去宗教极端化、加强基层基础、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二)针对对涉及新疆长治久安重大问题还存在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到位的现象的问题

  1.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密切联系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健全学习组织,严格学习管理,切实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研讨,加强学习检查和考核,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2.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编印发放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摘编》、《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学习资料》、《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宣讲提纲》,及时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新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宣传到各族干部群众中。积极组织开展“万人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梦、民族团结、去极端化为主题的面对面教育宣讲,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载体,扩大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编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问答》等材料,发放到自治区机关和各地州、县市、乡村。制作19期“天山大讲堂”节目,讲述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讲座,以维、汉、哈三种语言在新疆电视台、各地电视台、主要新闻网站播出。

  3.抓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针对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月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月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正确研判舆情,加强舆论引导。自治区主流媒体在各文版、各语种重要版面、时段、页面及时刊播了《依法治疆 犯罪必惩》、《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动态消息和深度报道。各地各单位纷纷采取召开座谈会、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广大领导干部尤其是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带头发声亮剑,阐明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7月以来,自治区工商界、体育界、文艺界、各高校集体发声亮剑,强烈谴责暴恐分子的罪恶行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4.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将理论学习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各地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并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自治区有关要求。

  5.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成立自治区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围绕意识形态出现的重大现实问题,出台50个自治区社科基金重大研究课题,着手制定《新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规划》。

  (三)针对宣传教育还不适应现实需要的问题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中国梦·新疆篇”宣传品征集、推广使用工作。发放使用《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招贴画。编印《画说中国梦》连环画,第一批10万册已发放到各地州、县市、乡村。收集整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谚语、俗语,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3月以来,自治区各新闻媒体统一开设“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最美新疆人”专栏,推出一大批传播正能量的先进典型。各级各类媒体在主要版面、页面、时段不间断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等内容,使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利用维吾尔语手机报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网络平台,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善行义举榜”、“最美新疆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3月份以来,推出“最美基层干部”、“最美警察”、“最美母亲”、“最美医护人员”、“最美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候选人。赵荣梅、西尔艾力·艾比、王海燕等荣登“中国好人榜”。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先后征集多形式、多语种作品。全区大中小学开展了“青春追梦·美好新疆”、“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与信仰对话”等主题宣讲活动,举办了“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民族团结好少年”评选等系列活动。开办《唱响新疆新童谣双语跟我学》卡通栏目,正在编辑《新疆新童谣》第八辑,制作了《我们都是一家人》等一批新疆青少年动漫教育宣传片(汉维哈语版)。出台《自治区党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辉煌成就简述》等面向基层群众、通俗易懂的学习资料(维汉哈三种文字),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推进去极端化工程。下发《自治区宣传思想工作“到人、管用、有效”的意见》。印发《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材料汇编》,制作发放《“去极端化”农民小品》,下发各地基层。编写《圣战殉教进不了天堂》、《土耳其世俗化见闻》、《维吾尔传统文化ABC》等系列连环画,以连环画包括彩色农民画的方式,教育基层群众。开展“去极端化”征文活动,广泛征集各地各部门“去极端化”宣传品(宣传文章、宣传册及宣传片等),并择优印(刻)制书籍(光盘)发放各地。拟定《关于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筹划编写11册配套学习资料,印发各地学习使用。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调研,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特别是“去极端化”工作的薄弱环节,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总结推广和田地区“去极端化”大宣讲工作经验。

  3.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系列活动。组织“一反两讲”法制宣传和“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开展以“爱国守法”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深入阐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筹划编印发放《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读本,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爱国守法光荣、暴力恐怖可耻的浓厚氛围。

  4.严厉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三非”活动。组织开展“清源2014”、“秋风2014”、“净网2014”三大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加强生产性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的集中整治,加强对网吧、二手手机市场的集中清理。

  5.深入开展大宣传活动。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实施万村千乡文化产品惠民行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连环画(口袋书)进村入户行动、维吾尔语手机报下乡工程、《新疆农民报》等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增加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组织实施了新疆影视精品创作工程,建立新疆影视策划、创作、生产、发行、播映的有效机制。倾力打造推出了电影《真爱》、《爱在旅途》,电视剧《歌海情天》、《同心兄弟》,歌舞剧《情暖天山》,话剧《庄仕华医生》,纪录片《走进和田》等一批文艺精品。在今年中宣部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区牵头独立策划、原创、生产、制作的电影《真爱》、电视剧《阿娜尔罕》、歌舞剧《情暖天山》、广播剧《马兰谣》、图书《援疆干部》、电视纪录片《走进和田》六部作品荣获本届“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围绕新中国成立65周年,组织开展群众性大合唱、广播电影电视展映活动等,组织基层文化能人和草根艺人开展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唱响爱党爱国爱疆的时代主旋律。研究制定《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点影视剧、纪录片创作规划》。继续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四个一批”文化惠民活动、“三下乡”、“群星耀天山”、“送欢乐下基层”等系列品牌文化活动,切实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做好“基层文化带头人选拔、培育”工作,发挥民间艺人、草根达人、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文化志愿者引领示范作用,培养一批扎根泥土、服务基层的文化队伍。从7月份开始,在全区举办“去极端化”农民小品大赛、农民画大赛等活动,鼓励农牧民群众走到舞台中央,用群众视角和群众语言说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四)针对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的问题

  1.民族团结方面。一是全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大家谈”节目录播活动,通过漫谈、对话、讨论等形式,让各族干部群众说谈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感悟,讲各民族间团结的真情和身边的感人故事,受到各族群众普遍欢迎。发挥民族团结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了李元敏、买买提·哈力克、陶辉、肉孜买买提·巴克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带动更多的干部群众从我做起,维护民族团结。

  二是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各地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计划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交朋友结对子”等十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团委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系列青少年“民族团结好伙伴”融情夏令营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组织编写民族团结教材。

  三是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眼于推动各族群众融入现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区从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图什、阿克陶、麦盖提、莎车、皮山、墨玉等8个县举行“塔克拉玛干的婚礼”,使300多对新人和数万名各族群众受到现代文化和社会新风的洗礼。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举办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服饰展活动,促进了各族居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情感交流。博州组织“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相声小品大赛、“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吐鲁番地区组织民族团结大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并在葡萄长廊开展民族团结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展示活动;塔城地区组织文艺骨干编排演出《家园之恋》轻歌舞剧等精品节目。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活动不断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包容性和宽容心,成为维系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强大精神纽带,推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宗教管理方面。一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1)加大“四项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地(州)、县(市)、乡(镇)、村(居)四级宗教管理网络,针对不同宗教、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做到明确责任、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建筑、消防等安全隐患,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2)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推进“双五好”创建活动、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3)切实抓好主麻日、斋月等敏感节点宗教领域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集中培训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2)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长期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宗教界人士管理、激励、生活照顾机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将有序扩大招生规模。(3)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月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月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发生后,积极开展宗教界声讨暴恐活动,主动发声、亮明态度;通过门户网站向全区各族穆斯林发出公开信、倡议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信教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了谴责声讨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正确导向和强大舆论攻势。(4)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把伊斯兰教倡导的“和平、团结、中道”思想贯穿到日常解经、讲经和宗教活动中。积极加强专题“卧尔兹”编写工作,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五)针对党员干部宗教信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突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突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突出“双语”培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2.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法和发展党员五年规划。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政审制度,深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确保发展对象思想过硬、政治合格。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有关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形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落实惠民政策不够扎实的问题

  1.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我区11.05万户纳入全国游牧民定居规划。2009至2010年完成2.494万户任务,剩余的8.556万户纳入“十二五”规划进行建设。2013年底,“十二五”规划的中央补助投资27.2亿元已提前两年全部落实到位,实现游牧民定居5.546万户。2014年计划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3.01万户,规划内的建设任务将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开工2.95万户,开工率达98%;完工户数1.9万户,完工率64%。同时,为改善高寒偏远守边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今年上半年经积极争取,中央在现有每户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守边牧民补助标准,每户新增1.9万元,规划内的1.37万户守边游牧民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6亿元,目前已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各地州,各地正加紧落实投资计划。

  2.全力推进游牧民定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全面了解定居兴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成果,掌握牧户基本信息,落实好定居兴牧惠民政策,9至10月,我区专门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游牧民定居牧户信息调查统计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内定居兴牧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了解掌握各地提出的定居点急需建设的水、电、路等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是否纳入各行业专项规划等情况。下一步,一是要尽快完成摸底建库工作。继续做好游牧民定居工程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已实施、未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户数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情况,建立完善自治区游牧民定居工程信息档案库。争取10月底前,摸清已实施和拟实施的牧民定居户数、需要解决的配套基础设施情况,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抓紧完成《新疆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预计11月底前完成。三是争取国家继续支持我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建议将我区符合条件而又未实施定居任务的游牧民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给予支持,并争取安排专项投资支持游牧民定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公共饲草料基地和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四是积极做好定居点的配套基础设施与当地水、电、路、文、教、卫等行业、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相关规划的衔接,形成合力,改善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五是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2015年安排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额度按所需总投资的30%估算,其余70%通过整合相关行业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借口民族风俗习惯婚庆大操大办的问题

  继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重大事项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制度。责成自治区纪委会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有关信访举报,加大对违反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相关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事前提醒谈话、事中跟踪督察、事后抽查核实等形式,保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事项落实。今年以来,96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按规定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了操办婚丧事宜情况,并作出承诺。自治区纪委对其中30名干部进行约谈,约谈率达31.3%。

  (三)针对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屡纠不改问题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住房面积严重超标,2011年中央巡视组指出后尚未整改问题。

  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自治区在2008年开展清房工作基础上,2013年9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正风肃纪清理政策性住房专项治理行动。此次清房工作范围广、力度大,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清房工作对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在住房问题上加强廉洁自律、加强政策性住房规范化管理、以及推动我区干部职工住房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关于2006年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超标准建设住宅,2007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指出后至今没有处理,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党委责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会同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对伊犁州给四套班子领导违规建设住宅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力争在年底前处理完毕。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奢靡之风严重问题。

  一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实有数登记工作,从严核定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编制,对已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换回退回、拍卖处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目前,已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车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年底前要开展的工作有:一是责成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确定后,即可印发执行。二是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责成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纪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占用借用、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处置车辆的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12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离退休干部占用的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借用企业的车辆,逾期未清退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针对超编、超标和擅自购买的公务用车,一律没收,统一调剂和拍卖处置。

  二是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台《自治区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强化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97件,处理14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厅局级1人、县处级28人、乡科级86人),实名通报70起典型问题。例如:吐鲁番地区农业科技园区副主任(副县级)阿不来提·克尤木违规操办其子割礼(穆斯林民族习俗)问题;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党支部书记马永山和村主任顾兴忠分别组织村干部赴疆外公款旅游问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庆锋安排服务企业为其支付娱乐消费款问题;喀什地区疏附县托克托克镇党委书记陈飞和党委副书记、镇长古丽克热木公款吃喝问题;和田地区洛浦县旅游局局长王西友公车私用问题。先后开展两轮公务用车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20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整治违规使用军车警车号牌车辆447辆,清理清退超标、超编配备公车428辆,清理违规换车、借车121辆。

  四、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一)针对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今年全区确定整顿1039个村和社区,深入开展20个重点乡镇集中整治工作。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建立整改台账;对整顿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印发整顿工作通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推进整顿工作深入开展。针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复杂性、动态性,确定坚持不懈抓三年,第一年抓整顿,第二年抓巩固,第三年抓提升。坚持每年核定整顿对象,把发生过暴恐案件、班子不力的基层组织都列入整顿范围,切实做到软弱涣散一个不漏。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顿机制,一个村一个村整治,一个社区一个社区梳理,一个阵地一个阵地巩固,夯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组织基础。

  2.强化整建责任。调整自治区党委常委联系点,每位常委分别直接联系1个反恐维稳重点县,地州市党委常委(委员)直接联系1个县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乡,县市区党委领导直接联系1个乡或1个反恐维稳重点村。各级主要领导包联重点县乡。

  3.实行“一村一策”整顿措施。督促各地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坚持“一个组织一个方案、一个问题一条措施”的原则,量身定制整顿方案。对发生过暴恐案件、极端宗教思想渗透严重等情况复杂的重点难点村和社区,组织专人深入调研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严打专项行动,深挖宗教极端根子、打击村霸,为基层干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正常的工作环境。

  4.加强整顿工作考核。从今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地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基层组织建设专项工作不落实的,对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函询;对整顿工作不力的,约谈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对问题突出的实行问责。凡被函询、约谈的,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凡被问责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二)针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1.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今年招录选调500大学生到重点乡镇工作;计划全区招录乡镇公务员1741名,占全区总数的61%,其中南疆1238人,占71.1%。南疆担任乡镇党政正职8年以上、表现优秀,已办理提职不离岗的共计22名。南疆乡镇机关设立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今年,建设乡镇干部周转房6612套,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2.加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各级考录的公职人员,都要以掌握双语为重点进行4个月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再录用上岗,先到村(社区)工作1年,提高双语运用水平;少数民族聚居地方选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把懂双语作为前置条件。将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以汉语为母语的党政正职后备干部、街道社区书记主任纳入自治区培训范围。实行干部双语水平考核,自治区每年对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新任乡镇党政正职进行双语水平考试,不过关的脱产强化培训。今年全区举办双语培训班687期,培训干部4.8万名。自治区对200名乡镇党委书记后备干部进行双语培训。

  3.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整顿软弱涣散,以政治坚强为首要标准,大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善做群众工作、敢于担当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坚决调整对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愿管、不敢管、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以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星级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政治待遇挂钩。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各地下放事权5大类、137项,提高基层干部威信。督促县市区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今年自治区财政拿出3.65亿元、自治区各级部门配合住村工作组“访惠聚”拿出7.2亿元为民办实事。今年全区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月人均增加800元,其他村干部增加300元,老支书月增加200至400元。新增大学生村官名额全部分配到南疆,以改善村班子知识专业结构。扩大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公职人员比例,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运用远程教育平台,培训33.5万名基层干部。

  (三)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1.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研究制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全面开展《条例》培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干部任用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环节操作办法和纪律提出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的导向关、标准关、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严格动议环节,坚持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任用初步建议。改进民主推荐,将推荐情况与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考察对象。改进讨论决定,扩大决策环节民主,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健全完善“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机制,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

  2.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现象。研究制定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严格考察程序,确保考察时间充足,掌握人选的真实情况。扩大谈话了解面,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听取少数知情人的意见。建立拟提拔考察对象廉政报告制度,对反映考察对象的举报,认真调查核实,不留疑问。实行考察组“一岗双责”,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凡考察失真失实、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追究责任。开展全区县处、乡科级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自查,会同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进行责任倒查,责成有关地州党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抓紧落实领导干部到龄退休工作。

  4.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对因维稳工作需要配备的,经自治区党委逐一研究,予以确认;对因职数管理不严超配的,力争在两年内整改消化。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州、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消化。责成巴州、克州党委组织部制定方案,有序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截至9月20日,各地州市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1375名。

  5.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等问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再次开展专项治理,清理“吃空饷”2308名、在编不在岗2165名、编外聘用人员5647名。印发《自治区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出准确界定,严格措施、严明纪律,将治理工作常态化。

  6.严肃查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用人。一是深入查核用人违纪违规问题。对中组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反馈的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逐一进行深入查核,对违规违纪的相关责任人员,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已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他相关责任人,已依规依纪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持自查与抽查、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和审核监督、全程纪实,组织部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办法,以及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对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6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是严格人员调配管理。研究制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管理办法,对调配范围、条件,审批权限、程序和纪律等提出规范要求。

  五、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一)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对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有关“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的线索办理工作通知》,紧盯十类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和集中办理,对涉及厅(局)级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重点核实。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前涉及十类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清理出线索651件。对清理出的线索,按中央纪委有关规定建立台账,分类规范处置。7月28日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线索进行初核了解,已立案50件、处分34人。例如,集中立案查处了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原副巡视员艾尼瓦尔吐尔地,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新中(克州党委原常委、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阿图什市委原副书记、市长亚力坤吐尔地,克州社科联原主席李蜀疆,阿图什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木合塔尔麦麦提,阿图什市民宗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米吉提达吾提等6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朝觐审批并收受请托人贿赂、在朝觐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侵害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朝觐工作秩序案件;查处了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李彦明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从中收受贿赂案件,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高烈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建筑工程承包商谋利及与他人合伙办企业案件,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彭振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承揽工程等提供帮助案件,奎屯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李建新在工程决算过程中收受贿赂案件等。

  (二)严明案件审查纪律。始终强调“违反办案安全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把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作为案件审查工作必经程序,层层签订,一案一签,并严格执行《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办案人员八不准规定》,靠实责任。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制发办案场所建设安全标准,督促指导各地纪委抓紧抓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办案场所建设,巡回督导措施使用情况。采取“查清主要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办法化解问题线索“存量”,实现了“快查快结”。

  (三)认真落实惩防并举。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立案就通报、一案一曝光,自治区纪委本级立案审查的案件第一时间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下一步,自治区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立案审查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力争形成震慑,巩固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阶段性成果。督促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34个部门(单位)实施的226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已公开向社会发布。

  新疆自治区党委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方式:0991-2391530;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307信箱;电子邮箱:dwdc@xjts.cn(天山网邮箱)。

  [上一页] [1] [2]

【编辑:官志雄】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