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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内容细化具操作性 建法治国家有具体实践渠道

2014年10月24日 05:45 来源:环球时报 参与互动(0)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对《环球时报》说,现在公布的公报只是摘出来的几条,未来几天将公布公报全文,应该有更多可以期待的内容。从目前能看到的内容来说都比较“实”,都不是空话。比如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让干部干预司法,过去也是这样要求的,但有时挡不住,“四中全会把这个政策落到了实处”。他说,公报规定凡是过问司法案件都要记录,这就能吓住一大批人,再加上通报、责任追究,对于大面积减少干预司法肯定有效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对《环球时报》说,这次的《决定》内容细化而有可操作性,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具体实践的渠道。重要的责任人会进行终身追究,这就能防止官员“击鼓传花”,在任时批项目、卸任就不管的情况,比如现在出了很多“鬼城”,以后这种事肯定得追究官员责任。

  国际舆论也纷纷对“中国式法治”给予积极评价。日本《外交学者》网站23日报道称,四中全会的主题“依法治国”,不是与西方社会一样的概念,但我们仍不应忽略依法治国将对中国社会带来的重要改变。中国领导人显然认识到依法治国是中国达到经济改革和反腐等关键目标的基石。报道称,四中全会最具有魅力的一点可能就是“树立宪法权威”,中共领导层试图使法院脱离地方官员控制的意向已经是一个清楚的信号。

  【环球时报驻英国、比利时、德国、韩国记者黄培昭 任彦 青木 王刚 环球时报记者 林鹏飞 柳玉鹏 候涛 苏静】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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