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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启动“单独两孩”生育新政策

2014年11月06日 18: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拉萨11月6日电 (记者 贡桑拉姆)记者6日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西藏“单独两孩”政策已正式启动,规定一方是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妇可以再生育一胎。

  今年9月1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新政策认定独生子女的条件是:1、由收养人收养,收养人无新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亲兄弟姐妹的;3、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该子女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4、依法从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一个育婴或儿童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该亲生子女和收养的育婴或儿童均视为独生子女;5、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西藏卫生计生委主任普布卓玛此间说,西藏虽然人口总量不大,但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西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西藏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央宗表示,一直以来,西藏农牧区没有实施计划生育,当地实施“优生优育”政策,开展管理和服务等相关工作。

  2011年,西藏启动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目前已覆盖全区74个县,为待孕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和医学指导。此外,2013年,西藏官方投入专项资金启动了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试点项目,对户籍在西藏、拟结婚和已结婚符合生育政策的常住人口(包括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医学检查和咨询指导等综合服务。

  2013年,中国政府对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调整,放开“单独两孩”政策。有媒体统计,目前除新疆外的30个省(区、市)已启动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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